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冀财金〔2021〕21号),现对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承保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参加此次遴选。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全省范围内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承保机构遴选总量为6家。业务时限从本次遴选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始到2024年底。 二、遴选业务范围 省本级、设区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省定补贴险种。即种植业:小麦、玉米、稻谷、棉花、大豆、花生、油菜、马铃薯、甜菜;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公益林、商品林;设施农业(蔬菜)。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承保资质的保险机构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河北银保监局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目录范围内;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6.对于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四、遴选文件的递交 1.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17时00分(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 2.遴选文件递交时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盖章版。其中,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ebczjr@126.com,纸质盖章版一式九份报送至河北省财政厅。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遴选文件的,视为放弃。 五、遴选文件材料清单 遴选资料清单请按照申请人资格条件和《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指标体系》提供。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及遴选确定的省级承保机构名单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 七、遴选公告期限 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佳怡 岳静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泰华街48号省财政厅金融处 联系电话:0311-86773234,86773206 电子邮箱:hebczjr@126.com
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106/202106000200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