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县级申报、市级推荐、实地核查、资料评审、演讲答辩、确定名单等6个环节,评选出2022年度“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奖励方案》,省财政对获评为2022年度“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的梅州市梅县区、江门市开平市、惠州市博罗县、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阳江市阳西县、汕尾市陆丰市、茂名市高州市、肇庆市封开县、河源市东源县、潮州市潮安区各奖励1亿元,现省财政厅已下达完毕。珠三角地区获评为2022年度“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广州市从化区和花都区、珠海市斗门区、东莞市道滘镇、佛山市三水区、中山市三乡镇,奖励经费由所在地级以上市参照省标准自行实施。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要求,现在相关信息审批生效后20日内将分配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2022年度“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奖励资金分配结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2022年度“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奖励资金分配结果.docx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325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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