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加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和推广力度”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求,充分发挥品种和技术对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资源要素保障作用。按照《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粤农函〔2018〕119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推广需求调查和成效调查
(一)推广需求调查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际,上报对2023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粤农农办〔2023〕20号)的推广需求调查表(附件1),盖章后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送至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推广成效调查
入选2023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选育(引进)、研发单位,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www.gdnjtg.cn)上使用原有账号填报2023年推广成效情况。没有填报推广成效的品种和技术不得参与2024年申报。
二、2024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荐
(一)推荐范围和数量
1.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荐范围:
(1)主要农作物和牧草良种及先进、适用、高效的综合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技术。
(2)主要畜禽水产良种及其科学饲养与疫病综合防治技术。
(3)重要名特优新品种及其种养技术。
(4)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与农业产业化关键技术。
(5)有利于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适用技术。
2.推荐数量
(1)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的每类品种不超过10个(其中,地方特色品种不超过5个)、技术不超过5项。
(2)各科研教学单位推荐的每类品种不超过5个、技术不超过3项。
(3)厅有关处室单位推荐的每类品种不超过5个、技术不超过3项。
(二)有关要求
1.推荐要求
(1)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重点推荐支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各科研教学单位重点推荐本单位近年来选育的新品种和研发的新技术。
(2)主导品种推荐要求(满足以下推荐条件之一)
①经国家或广东省农作物(畜禽/水产)品种审定(登记)机构审定(登记)的品种。获得品种权的品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须由品种证书第一单位牵头申报);
②未经审定或登记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提质增产、亩均效益、带动农户、增效增收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经相关领域行业协会或3个以上的同行专家和2个应用单位推荐,可以申报主导品种;
③被列入全国农业主导品种。
(3)主推技术推荐要求(满足以下推荐条件之一)
①通过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推荐;
②完成科技成果登记(须由证书第一单位牵头申报);
③1位院士专家提名;
④非申报单位的不少于3名正高级职称行业专家和2个应用单位认可提名;
⑤被列入全国农业主推技术。
2.推荐材料
各选育(引进)、研发单位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www.gdnjtg.cn)注册帐号,已注册的单位使用原有帐号登录。按照推荐要求,于2024年1月15日前认真填报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信息内容,上传有关材料和图片,特别要从示范推广的角度来编制技术应用“明白纸”,让农民能看懂、会操作、广应用。往年已入选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无需新建申报表,按照名称选择已设置的申报表填报。网上通过省级或市级管理部门推荐后导出推荐表,并打印盖章签名,连同证明附件材料装订一式一份报送至上级推荐单位。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下属单位开展2024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申报工作,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填报内容和上报材料严格把关审核,在纸质推荐材料的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平台上导出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附件:1.推广需求调查表
2.2024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荐汇总表
3.成效调查及申报材料系统填报操作流程指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教育处 常东、020-37288261,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李强、020-37236567;收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南路28号,邮编:510500;技术支持:刘工 17819763122)
相关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附件(1-3).docx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326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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