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培育单位: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81号)(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为规范上报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材料及审计结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内容及时间节点
(一)12月22日之前上报的材料
1.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格式详见附件1)。
2.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宣传报道统计表(附件2)。
3.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优秀培训机构、实训基地、优秀培训导师、优秀学员典型汇总表,汇编资料。
(二)2024年1月12日之前上报的材料
1.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支付培育单位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统计表,(附件3)。
2.《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工作市州自评得分及市州对县市区打分排序表》《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打分排序表》。
3.《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加分项,二级指标探索创新、服务发展、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
4.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审计结果。市州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方案》《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抓好培育审计工作落实,重点上报下列9家培育单位2023年审计结果:
湖南省隆平培训中心、安江农校、衡阳技师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开放大学(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农业大学。
5.有关培育单位按照《方案》附件6备注及本通知要求,上报电子版(word、PDF格式)材料。
二、有关要求
1.资金支出率是目前财政、审计督查项目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未办结2022年及以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发文专项督办,及时办结、及时审计;2023年应完成支付的培育资金尽快完成支付,已支付但未录入资金项目监管平台的抓紧填报系统。
2.各市州按照时间节点,将上述材料汇总以局名义行文报厅科教处,并发送电子稿(word、PDF格式)至邮箱,同时做好参加2023年度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评价工作会议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吴道锋,0731-84413761,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二办405室,电子邮箱:kjjyc@126.com。
备注:有关培育单位是指参与2023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部、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承担省级示范培育任务及协同单位。
附件:1.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提纲
2.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宣传报道统计表
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支付培育单位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统计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12/t20231227_32612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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