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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保障好“两节”“两会(人大、政协会议)”等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两节”“两会”期间农产品供需两旺、消费集中,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度和关注度高。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从维护民生重任、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总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聚焦风险隐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力以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优质农产品供应。

  二、加强巡查,防范风险隐患。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采取巡查排查、飞行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两节”“两会”期间上市农产品的生产主体要巡查检查全覆盖、速测把关全覆盖,重点检查种植养殖过程中药物使用情况、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生产档案记录情况等。要对辖区内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促进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监测,严格监管执法。要针对排查检查和投诉举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加强重点品种监测,必要时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在产品上,重点聚焦豇豆、韭菜、芹菜、禽蛋、鸡肉、牛肉、羊肉、鲈鱼、鳊鱼、乌鳢、牛蛙等品种,同时兼顾果菜菌、肉蛋奶、鱼虾贝等“菜篮子”品类;在检测参数上,要结合地方用药实际,针对每个品种科学确定项目,既检禁用药物也检常规药物;在环节上,要覆盖生产基地、收购点和市场等各点位,全面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强化检打联动,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农户抽检比例,发现问题迅速跟进处置,对使用禁用药物的从严查处,对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的加大执法力度。要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销售含禁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农产品、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省级将成立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综合执法监督处等相关处室单位组成的专项执法行动小组,赴县市区开展重点检查,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四、深入宣传,科学处置舆情。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挂横幅、微信群等手段,通过设立展板、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对种植养殖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进行再提醒、再强调,进一步增强“不安全不上市”意识。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指导,为生产主体提供便捷速测服务,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或检测结果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强化“两节”“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果断处置,对负面舆情要立即核实处置,属于谣言的要及时回应,严控不良影响,违法违规行为属实的要依法严查重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2月29日前报送“两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值班人员名单,2024年2月20日前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联系人:厅综合执法监督处姚金华,1387491663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梁红梅,18273191955。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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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12/t20231229_32614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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