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作出全面部署,强调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农村建设要保留自身特色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农村建设要发挥好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保留产业特色、生态特色与文化特色。
立足地方特色优势资源,保留产业特色。在因地制宜原则下,不同农村交通区位、水光热资源、地势土壤等方面的差异天然地决定了农业专业化与区域分工。在农村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避免市场主导下的短视行为,以及受工商资本逐利性驱使而盲目跟风,要坚持做好地方性的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拓展以特色农产品为核心的特色产业链、价值链。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成立农民合作社,打造地方特色品种生产基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依托政府支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特色农产品加工行业等,促进三产融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保障产品适销对路。
挖掘农村特色生态资源,保留生态特色。农村特色生态资源是目前乡村特色休闲农业旅游、特色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等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载体。为此,在生态资源的整治上,首先要满足村民对农村建设的价值诉求及其意愿,依托村落自然生态环境与山水空间格局所形成的自然资源特色,以及村落的原生态风貌、特色民居、传统街巷等所形成的村貌特色,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其次,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与人居环境整治时,既要避免单纯追求整治数量,忽略与生态修复、美丽乡村等协调融合,又要避免过度整治,破坏了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影响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后,在生态资源的开发上,要以整体观与科学观为设计理念,引导开发者重视生态涵养功能、生态价值的提升,立足原有生态资源打造特色生态景观。
激活乡土文化气息,保留文化特色。部分自然村落是基于一定的血缘、地缘关系上的宗族聚居而形成的,有独特的建筑风格、戏曲舞蹈、手工技艺、民族服饰、乡风民俗、农耕文化等文化遗产,蕴含了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等。因此,要深入挖掘乡土文化,梳理地方性文化资产清单,以此为基础,确保在农村建设过程中能够保留独特而重要的乡村传统文化元素。同时,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等方式培育文明乡风与淳朴民风,建设好文化教育基地、文化创作工作坊、文化走廊等文化载体,加强对乡村特色文化的传播,在巩固乡村文化特色传承的基础上推动文化与时代浪潮融合,让乡土特色文化在包容与开放中实现创新性发展。
协调多方力量,护航农村建设。农村特色涉及生产、生态、文化等多个方面,牵动多方主体的利益,在保留农村建设的特色中需要协调多方力量。要充分利用相关政策优势,把握全镇以及各个行政村的资源空间布局情况,综合评估农村资源禀赋,明确村庄分类,实现土地全域化综合整治,从而因地制宜,有序、稳步推进村庄规划工作。要建构以政府为主导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以社会企业为主体的技术支撑系统,形成支撑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稳定的组织架构,运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信息化手段,健全可持续运行的政策体系,支持农村建设保留特色。要发挥村集体组织在统筹农村资源、联动外部资源中的核心作用,协调多方主体和农村居民行为的基础性作用。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项目的同时,政府以及村委会要保障好村民利益,引导资本保护好农村特色资源,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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