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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申报人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请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申报人登录,认真阅读“申报人操作手册”和本文,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一、网上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

  申报人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基本资料。

  (二)填报资料

  申报人员在注册信息后,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注册信息”栏:“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一般按缴纳社保单位名称填写,派遣人员以“社保单位(用工单位)”形式填写);“单位代码”填写缴纳社保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上传照片”、“上传证件”栏: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请按系统规定的尺寸和格式提交,确保清晰可见不变形。

  3.“基本信息”栏:各栏目应全部填写且确保准确无误,在“申报类型”中明确是否破格申报;全日制学位编号或非全日制学位编号须填写准确。无填写内容的写“无”。

  4.“学习经历”栏:学历应从高中填起,学历及学位证书直接上传到“学习经历”栏对应的“相关附件”。

  对于高中学历证书遗失情况,可以在备注栏中注明遗失。对于在职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研究生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其基本信息栏的“学历”一栏应按照本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填写。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请将学历学位证书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5.“工作经历”栏: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起止年月、单位及部门、职务(岗位)、职称、证明人等要素。“相关附件”中上传与岗位对应的职称聘任材料(聘任表或聘书)。

  6.“工作业绩”栏: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技术工作业绩和成果,且附件必须提供PDF文件。

  7.“项目课题”栏: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承担或参与的项目名称、立项单位、立项时间、验收报告等要素,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其对应的“相关附件”。

  8.“专利课题”栏: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承担或参与的专利课题,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其对应的“相关附件”。

  9.“获奖情况”栏: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的专业性奖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附件资料”。

  10.“论文著作”栏:申报学术著作、论文或技术报告均应上传该栏,提交封面、目录、内容、封底(打包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11.“相关表格”栏:

  (1)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且一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2)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12.“附件资料”栏:

  (1)职称资格证书;

  (2)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3)获奖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4)破格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

  (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本栏可上传15个文件,相关内容的文件可打包上传并在“附件说明”中加以准确说明。

  13.申报表打印: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确定信息完整,生成打印纸质申报表。

  14.上传单位意见: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表》打印后,将包含“个人承诺”和“所在单位核实意见”“事业单位岗位情况”页,按要求填写并签名加盖印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单位意见》栏。

  15. 申报人员上报:确认上报材料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材料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对需要进行修改的,写明修改意见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退回,申报人根据意见修改后可重新提交审核。

  三、受理号分配

  (一)评委会办公室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网上分配受理号,并通知拿到受理号的申报人员递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无需报送书面材料

  四、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获得受理号后,将纸质材料按“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装订成册,每项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盖章。报送时,请将申报人材料装入文件袋(1人1袋),并将“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页粘贴在文件袋封面。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扫描原件并上传至系统,上传的电子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图像清晰。

  (二)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三)所有上传文件的名称请按照文件内容情况分别取名,避免漏传、重复上传、错误上传等现象。上传附件应按“1个项目对应1个附件”的原则,不得上传压缩包等其它格式文件,否则影响评审。

  (四)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申报专业名称、手机号码等是制作电子职称证书和评审的重要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

  (五)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受理进程,若出现材料退回情况,请抓紧根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未按评委会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六)受理号一经发放不得修改,如上报的书面材料与职称服务系统上传的材料不一致,以系统上传材料为准。系统未上传的书面材料不得作为当年的申报材料,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http://nyncw.sh.gov.cn/gsgg/20210610/dfac8678372f46c0bf68fde7fc1810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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