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局、原福建银保监局直属监管组,相关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
为有效化解水稻、马铃薯种植自然灾害风险,完善我省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利益,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闽财规〔202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马铃薯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2023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zfxxgk/fdzdgknr/nyyw/nyzc/202308/t20230801_62177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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