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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扩种大豆油料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引导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大豆油料种植,坚决完成2023年国家下达的大豆油料种植任务,按照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在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吉林省扩种大豆油料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任务目标

  2023年,全省大豆播种面积达到492.8万亩、油料作物达到336万亩。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7项重点工作, 5项保障措施。

  重点工作:

  优化区域布局。按照“主攻东部、发展西部、稳定中部”的发展思路,巩固提升大豆播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高蛋白大豆种植,立足市场需求,大力推广高油大豆品种种植。

  加强政策支持引导。统筹用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和耕地轮作项目等政策,按政策规定支持大豆油料扩种。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适当提高省对市县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分配测算标准。对大豆保险政策进行提档升级,新增设一档保险金额450元/亩,进一步提升大豆种植风险保障水平。

  推动生产要素加快聚集。筛选一批大豆、花生品种在适宜区种植。加大对大豆油料育种创新支持力度。推进国家大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升大豆油料机械化生产水平。加强大豆油料种子、除草剂、化肥及农机具等农资市场供需情况调度。

  强化精准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省、市、县各级农业科研、推广机构技术优势,筛选推介全省大豆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实施大豆、花生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攻关示范行动,增强示范引领。开展大豆高产竞赛,打造高产典型,集成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

  加强科学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因地制宜提出防灾减灾指导意见,加强应急抗旱调度,保障灌溉用水需求。加强大豆常发重发病虫害监测预警,确保不大面积暴发成灾。

  发挥经营主体引领作用。鼓励大豆、花生规模化种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优先支持承担大豆油料扩种的服务组织,引导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鼓励涉农组织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强对周边区域扩种大豆油料的辐射带动作用。

  建立多元化的产销衔接机制。增加省级大豆储备规模,扩大大豆政策性收储;加强大豆市场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吉林省资源优势,引导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建立产销协作关系。培育壮大加工型龙头企业,引导大豆油料加工企业,优先采购、加工省内原料。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建立专班推动机制,强化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市县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研究推动措施,层层压实职责任务,扎实推进扩种大豆油料工作。

  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全省“一盘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财政部门要按照程序做好相关政策资金拨付工作;科研部门要加强高产技术攻关;发展改革、供销合作等部门要做好农资储备、调剂;应急、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做好防灾减灾;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指导各地做好大豆收购工作;工信部门要支持大豆油料加工规上企业扩大产能。

  抓好政策落实。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耕地轮作项目等政策,切实发挥政策导向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种植大豆油料积极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

  强化跟踪问效。各市(州)、县(市、区)要把省里下达的大豆油料播种面积任务及时分解落实,省里将扩种大豆油料情况作为考核市县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督导考核。

  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加大信息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扩大大豆油料生产。

  政策原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扩种大豆油料工作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zcjd/202304/t20230423_8697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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