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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通报(第1期)关于四平市伊通县发生一起秸秆堆垛火灾的警示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警示通报

  第1期

  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四平市伊通县发生一起秸秆堆垛

  火灾的警示通报

  2023年2月26日,四平市伊通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内储料区秸秆堆垛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000平方米。2022年3月长春市双阳区成泰生物质发电厂也发生了秸秆堆垛火灾,秸秆包燃烧约2万吨。同类火灾再次发生,反映出责任落实还不彻底、消防监管存在盲区死角、企业防火安全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细不实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防火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当前正值春季,天干物燥、风大雨少,可燃物堆放发热、用火用电、火星烟蒂、静电放电等均易引发火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从行业管理角度分析研判防火工作,结合季节性、规律性事故特点,特别是火灾事故易发高发的环节和领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所管辖的行业领域和所属林地、场院、厂房、实验室等,加强火灾隐患源头风险管控,加密巡查巡护频次。对不放心的场所、部位要再排查、再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秸秆加工环节的合作社,要在秸秆堆放场地放置醒目的防火标牌,设置消防隔离带,配备消防器材,严防秸秆堆垛发热自燃、火种进场、消防通道堵塞等风险隐患。

  (三)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工作实际,结合火灾事故特点,通过广播、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和街面横幅、宣传栏等媒介,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火灾防控知识宣传力度,通过“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开展春季防火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增强防火意识,自觉规范用火、用电,自觉熄灭灰堆火星、烟头火种,自觉消除身边火灾隐患,提高群众火灾防范能力。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真正做到深排细查,真督实改。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aqsc/202304/t20230425_8698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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