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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垦局负责人就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和“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期,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和“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以下简称“两个行动”),提出农垦要充分发挥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中的国家队作用,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在稳定种植面积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单产水平,以社会化服务示范带动地方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提供有力支撑。日前,农业农村部农垦局有关负责人就“两个行动”的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启动“两个行动”?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垦地协调发展。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提出要加强垦地合作,增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再次提出推进城乡与垦地一体化协调发展。

  农垦是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高,生产经营经验丰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和科技贡献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无论从国有企业的职责使命来看,还是从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产业体系健全程度来看,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都有着独特的优势。组织实施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和“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农垦要大面积提高单产、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要求的具体举措,旨在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以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着力提高农垦单产水平,以开展社会化服务示范带动地方提高单产水平,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问:“两个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抓好粮食生产,重点在于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两个行动”提出,在大面积提高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水平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开展社会化服务,带动地方大面积提升单产水平。具体目标是: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农垦系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30亿斤,面向地方开展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5亿亩次,带动地方粮食增产70亿斤,共计带动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100亿斤;到2030年,实现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大面积提升,面向地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2.5亿亩次,服务地块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左右。同时,打造一批农垦社会化服务示范点,建立一批社会化服务标准,培育一批服务品牌,壮大一批集体经济组织。

  问:“两个行动”的主要措施分别是什么?

  答: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的主要措施包括:一要着力打造高产样板区。以提升产能、改善品质、降本增效、集成技术为目标,开展高产样板区建设,打造一批高产样板田和整建制高产农场,集中推广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二要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健全完善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单项增产技术的组装熟化,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三要强化农业基础建设。聚焦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全面建成高标准农田农垦先行活动,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总结农垦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和经验做法,探索形成区域性综合治理方案。开展“一大一小”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推广应用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推进智慧农场建设。四要加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管理,在有条件的垦区探索推进农业生产统一经营管理措施。完善作物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不同作物、不同耕作模式下的农机作业技术标准和流程标准,实现农机农艺农制相融合。通过技术和农资服务,带动大宗生产资料统采统供,保障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强化订单生产、合同收购,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的主要措施包括:一要建立农垦社会化服务集群。积极组建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支持设立区域农服中心,鼓励农场职工到地方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农垦产业联盟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垦区间、垦地间合作,推进跨区、跨省联动联合。二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等形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构建多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三要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规章、规范财务管理,逐步建立“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服务有监管”的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四要完善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垦社会化服务主体带头制定农垦社会化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探索建立农垦社会化服务团体标准、全国农垦星级社会化服务主体目录和管理机制,培育和打造“垦字号”农垦社会化服务品牌矩阵。五要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发挥社会化服务作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帮助村集体规范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联合党建为抓手,共建公益事业、共塑文明新风,助力乡村振兴。六要健全垦地合作机制。支持农垦与地方政府、农场与周边村镇和村屯,通过结对子合作、联合共建等方式,创新垦地合作机制。支持农垦与地方共建示范基地、共组专家队伍、共谋区域发展、共管产业集群,构建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问:近年来农垦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请问下一步服务的重点和推广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答:近年来,农垦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机制探索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典型,为进一步提升农垦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后我们重点推广“六种服务形式”“五种典型模式”。

  “六种服务形式”分别是:一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承租、股份合作等方式,积极承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推广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建设、“小田变大田”改造经验,展示先进生产技术和模式。二是全程托管服务。结合地方农业生产和服务需求,以集中连片土地为基础,面向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多环节和全程托管服务,提供全过程解决方案。三是单环节托管服务。聚焦农业生产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依据各地劳动力状况和生产需求,为有意愿种地的农户提供“菜单式”服务。四是产前产后综合服务。开展生产资料定制批量采购,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推动服务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各领域拓展。五是信息对接服务。鼓励有实力的农垦社会化服务主体建设区域性服务信息平台,发展信息化、数字化服务,推广供需信息线上对接、服务线下供给模式。六是金融保险担保服务。支持集团化垦区联合当地政府、农业龙头企业成立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贷款服务,解决融资难题。

  “五种典型模式”分别是:一是农服公司模式。鼓励生产经营能力突出、社会化服务能力较强的垦区,发展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在省内外相关市县设立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向地方复制平移农垦现代生产要素,开展农产品加工、营销、金融保险等服务。二是村企合作模式。鼓励生产经营能力较强的国有农场、专业公司等,推广村集体负责“组织+协调”、农垦企业负责“资金+技术”、当地种植大户(职业农民)负责“管理+生产”的合作方式,实现三方同经营、同参与、同负责。三是联合体模式。鼓励垦地合一的农场,扶持场内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通过资源整合、渠道共享,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壮大组织力量。四是龙头企业带头模式。鼓励经济实力不强、土地经营规模不大的农场,通过土地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引入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垦区发展适度规模生产、开展全产业链经营。五是党建引领模式。鼓励农垦企业、农场主动与地方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联建,总结推广农场党支部包乡镇、农场党小组包村屯、党员包地块的三级包联模式,以党建开启垦地合作之路。

  问:为确保“两个行动”取得实效,将从哪些方面发力?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司局总牵头、省级负总责、垦区农场抓落实原则,部农垦局、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成立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两个行动”。

  二是加强垦地联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打通地方政府与农垦企业的沟通渠道,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构建“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组织指导、农垦与地方联合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在有条件的村、镇、县整建制开展农垦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造垦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样板。

  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农业农村部在制定政策、安排项目时,加强统筹和分类管理,确保垦区、农场平等享受。各地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农垦加快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落实社会化服务主体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上支持农垦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金融保险机构支持“两个行动”,支持农垦生产托管的粮食作物参加完全成本保险。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宣传“两个行动”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及时总结“两个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增进认知认同,凝聚多方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nk/202306/t20230630_8731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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