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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小举措” 促进乡村“大文明”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洮南市胡力吐蒙古族乡将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作为乡村文明建设的着力点,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强化宣传引导等形式倡树文明新风,以环境优美、人文醇美、建设精美为内涵,采取有力举措破除陈规陋习,为基层治理注入更多文明力量,进一步彰显了新时期新农村新风貌。

  红白理事,“理”出文明新风。自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以来,该乡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将红白理事会作为助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重要载体,积极发挥红白理事会约束监督作用。截至目前,全乡10个村均已重新完善红白理事会,各村党组织书记任红白理事会会长。红白理事会针对办事待客范围、就餐桌数、饭菜标准等方面进行大幅限制,达到减少铺张浪费、严防安全事故、规范文明办事的目的。

  村规民约,“约”出善治乡村。村规民约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的操作指南。为此,该乡育林村坚持党建引领,在全村掀起村规民约修订热潮,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座谈交流、走访入户等方式,最大程度发动村民参与修订工作,初步实现全村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营造氛围,“宣”出清朗环境。该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文化宣传阵地,常态化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文化广场、村务公开栏、乡村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的目的及重要意义,让群众认识到移风易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厉行勤俭节约。同时,注重典型示范引领,组织开展评选身边好人活动,树立模范榜样,形成榜样标杆效应。

  以文化人,“舞”出和美生活。该乡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基础,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着力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通过组织开展秧歌舞、蒙古舞、二人转、全民阅读等文化活动,将党的政策、先进思想、优质文化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融入移风易俗普及宣传,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同时,结合当地风土人情,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美德等文化因子,孵化出一批主题曲艺等优质文艺作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正能量,进一步弘扬了社会风尚,推动了乡风文明。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czx/xfwm/202312/t20231220_8854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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