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08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
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传真): 0431-88906670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电子邮箱:jlsxmygljrsc@163.com
邮政编码:130051
附件:1.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2.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吉林省畜牧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xmy.jl.gov.cn/zwgk/zfxxgkzl/tzgg/202312/t20231205_8847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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