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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随后,省农业农村厅对于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重视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厅党组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巡视整改,自觉从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落实巡视整改,自觉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政治高度推进巡视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责任”实不实的试金石,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应尽职责和重要抓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深刻检视问题,真正解决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巡视整改成效,向党中央和省委交出实实在在的整改答卷。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整改过程中,厅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从自身作起,周密安排部署、层层明确责任,持续传导压力,以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党组书记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对整改工作负首责、总责、全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导,要求巡视整改工作要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身体力行把整改向纵深推进;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扎实推动分管领域内的整改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把督促整改贯穿到日常监督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督政治态度、督责任落实、督任务落地、督整改成效;各基层党组织主动担当、同向发力,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环环紧扣、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局面;广大党员干部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细化整改举措,务求取得实效。厅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查漏补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正视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迅速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视整改办公室,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迅速制定了“三清单”和重点难点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举措、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把问题改深入、改到位、改彻底。截至2023年10月31日,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的3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3个,完成率为91.67%。同时,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对需要长期推进落实的整改问题,明确时间表、任务图,确保巡视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细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坚持学用结合。厅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主题教育,以周保旬抓学习,制定月度理论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坚持问题导向,高精度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三农”发展新情况。坚持理论学习与推动“三农”发展保障全年稳产保供任务、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服务农业防灾减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抓好成果转化,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2.加快发展有机旱作。建立起具有山西特色的有机旱作技术体系,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发布了山西省有机旱作农业标准体系1.0版,明确了粮菜果药各类作物土水肥种、灾害防范、产品质量等全环节生产标准。聚焦小麦、玉米、杂粮等,发布了有机旱作农业技术及技术模式51项,制定“有机旱作·晋品”团体标准20项以上,指导山西农大等农业科研单位制定了大豆和向日葵标准3项,有机旱作技术体系更加完善。在上海、广州等地举办“有机旱作·晋品”推介会,成功举办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进一步扩大晋品影响力。

  3.狠抓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项目跟进监管,2020年安排的113个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省级聘请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对市级的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了抽查抽验。全省2022年排查的2877个项目中发现问题项目1300个,其中已经完成整改1179个,年底前计划完成整改117个,列入长期整改4个,稷山县问题整改工作受到省委督查室的充分肯定。强化工作调度,现场督促推动,截至2023年10月底,2022年度项目建设进度达到93%以上,资金支出进度达到70%以上,达到了时序进度。推动种业振兴,省种业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扶优做强种业企业的若干措施》,制定4个国家特色物种育种联合攻关实施方案和11个省级育种联合攻关实施方案。42家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开展育种联合攻关,提升企业科研能力。育种攻关创制了200余个新材料,优选了500余个新组合,为突破性新品种选育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积极培育,新增1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186家农作物种子企业中有7家具备育繁一体化能力。

  4.全产业链路径推动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用全产业链理念推动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印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下达省级龙头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农业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截止目前,全省农业经营主体44.4万户,同比增长21.6%。其中:家庭农场6万户,农民合作社8.6万户,农业企业7.4万户。1-10月,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3002亿元。向农业农村部推荐7家企业为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认定省级龙头企业926家。全省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预计达到2.3:1,与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缩小。

  5.增加农民收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民持续增收,主题教育以来,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由杨勤荣副省长牵头领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组织各市开展同步调研,通过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基本掌握了我省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状况、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了对策建议。从发展产业、促进经营、推进改革等方面入手,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农民持续增收致富。制定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等行动实施方案,不断夯实经营收入基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培训“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经营主体800人,支持10000余个农民合作社与山西邮政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88元,同比增长8.0%,高于全国增速(7.6%)0.4个百分点。

  6.发挥农办统筹作用。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山西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职责,明确省委农办的考核监督职能。举办了全省分管“三农”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培训班,提升党管干部抓“三农”工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本领。制定《2023年度山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将充实农办力量作为考核内容,年度考核将于12月开始。

  7.做好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衔接。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落实,完善农产品检测机构结对帮扶机制、通报机制、结果互认机制,目前“双认证”比例已达65.8%。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已全部通过“双认证”,国家安全县认证比例达到100%。

  8.促进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协调运行。完善机关行政处室与配合事业单位会商推动工作机制,由归口厅领导统筹推动二者高效协同配合开展工作。厅农机处、省农机发展中心首先从业务融合角度加快协同配合,共同研究编制2023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点,印发“三夏”农机化生产通知,安排部署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及农机系统高质量完成“三夏”机收和跨区作业等农机化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推动调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领导组,明确由分管副厅长任领导组组长,厅农机处与省农机中心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农机干部充分参与稳粮保供中心工作谋划布局、推动落实。

  9.推动“三支队伍”的顶层改革。逐市逐县逐乡摸清现状,形成全省“三支队伍”改革调研报告。印发《关于加快完成农技农经农机“三支队伍”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市县机构缺失的尽快申请设立或在现有机构加挂牌子,职责错位的尽快调整理顺,确保职责有人负、工作不落空。督促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尽快完成农技、畜牧兽医、农经、农机等岗位设置,并设置相应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纳入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体系。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列为2023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逐月调度各地“乡设专岗”情况。

  10.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修订《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逐步扩大网络舆情监测范围,完善处置流程,增加报送频次,增强应对能力。守好农村意识形态阵地,与省文旅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印发《“大地欢歌”山西省乡村文化活动年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四季村晚”等13项活动。启动2023年“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活动,在今年第二届全民阅读大会上,我省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刘家堡村等7个农家书屋入选全国“最美农家书屋”名单。积极应对动物疫情风险。开展全省畜牧兽医体系建设情况调度分析,指导市县乡加强人员配备,目前县级配备动物防疫人员1162名,乡镇配专岗人员2259名,基本实现动物疫病防控职责明确到机构、到岗位、到人员。在长治举办全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开展官方兽医培训,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力量和专业能力得到有效加强。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全面建设清廉山西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1.在传导从严治党压力方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制定《省农业农村厅创建清廉机关工作推进方案》,细化明确各单位创建清廉机关责任。压实党支部纪检委员责任,建立党支部常态化监督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权责监督。结合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开展督导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修订完善规范《省农业农村厅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制定《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不一致处理办法》。

  12.在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并进一步领会核心要义,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我省以来交办涉农问题7次批示和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关事项,收集并逐条分解、制作台账、监督检查、跟踪督促。形成了《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政治监督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关于报送派驻监督要情的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

  13.在廉政教育方面。厅党组传达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制定了《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办法》,采取学习辅导、发放书籍、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针对重大事项、重要领域等,开展经常性教育。以党支部为单元,及时开展“一案一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让党员干部筑牢廉洁底线。

  14.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做好农机购机补贴。推动成立调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领导组。明确领导组由分管副厅长任领导组组长,厅有关处室与省农机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同步沟通省财政厅进入领导组。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导小组的通知》,推进形成了购机补贴违规行为查处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的议事决策机制。印发《2023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点》,安排全省农机重点工作时,将农机购机补贴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纳入其中统筹安排。整治发文问题。修订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公文处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发文种类、行文规则、办理流程等。实施年度发文计划管理,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文件,一律不发;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2022年制定的《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对精简会议活动、严格公务接待、加强干部自律等部分根据我厅工作实际进行细化调整。修订《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用车暂行办法的通知》,对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审批程序。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和抓党建促基层治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5.在党组班子建设方面。加强班子内部建设方面。制定《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党组班子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厅党组班子建设,强化“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进一步营造团结干事氛围,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行高效、团结协作、作风过硬的领导班子。抓制度建设立好规矩。修订《中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厅“三重一大”事项、规则、程序。制定《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省本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暂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通过抓好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开好民主生活会。召开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周密制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对照检查材料等经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审核把关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

  16.在机关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厅党组完成党建相关知识专题学习,每季度召开两委委员工作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工作全部经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党组会。汇编《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机关党委书记讲授专题党课,就支部规范化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培训各党支部书记,把支部选举、换届等流程作为重要内容。印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党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党费的使用和管理。2022年党费使用情况经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审议,已在党内公开。完成对党员干部的集中培训,结合精神文明单位创建验收,深入事业单位党支部进行了调研,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关于对持续推动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深入整改情况

  17.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对审计发现的执行财经纪律等问题事项进行收集,逐条分解,制作台账;印发《关于报送有关台账和材料的通知》,开展精准监督,跟踪督促落实。制订印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省本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暂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组织开展厅属单位内部审计及财务规范性检查。

  18.在推动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方面。推动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改。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要求,从2022年起,我厅要求高标准农田必须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对于以前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恢复为耕地。同时,我厅制定出台《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启动建设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大数据管理平台,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种植作物情况进行精细化、可视化管理。建立全省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调查摸底,督促措施落实到位。做好资产划转工作。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资产清查(清产核资)结果的函》的函,向神农科技集团完成转企改制单位资产划转工作。18个转企单位已办理完成资产划转手续,34处门面房已移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19.健全落实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方面。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向省财政厅报送关于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细则的函,制定《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细则》《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细则》《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6个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三、持续深化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下一步,厅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压实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不断健全长效机制,持续用劲、久久为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组织、群众和历史检验。

  一是持续压实政治责任。把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准政治方向,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把解决巡视整改问题作为查漏补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再压实,监督责任再强化,推动整改进一步走深走实。

  二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省委巡视组各项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进行再检点、再推进;对尚未整改到位、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紧盯不放,拿出管用举措、持续用力、深整实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持续跟踪问效、稳步推进落实。

  三是用好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倒逼改革创新,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强化共性问题整改,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系统共性问题一体整改,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51-8235192;电子邮箱:sxsnyt123@163.com

                                           

  

                           中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3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xxgk/tzgg/202312/t20231226_9454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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