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强化增殖放流全过程监管,我厅组织起草了《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
现将《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公布。公众可于9月30日前通过电话或邮箱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531-51789282;邮箱:shyyyyt-yy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hdjl/dczj/202308/t20230830_4402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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