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第6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鲁农发字[2021]22号)规定,为依法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特征集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

  一、征集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资源化利用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规定的电子邮箱。

  二、基本条件: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应满足“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法定要求,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对资源化利用的规定,有固定的资源化利用厂址、布局合理的厂房;有符合工艺要求的设备、设施和管理、技术、操作等人员;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运输、贮存、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优先推荐。

  电子邮箱:zzyglc@shandong.cn

  联系人(电话):尹燕思(0531-51789277);邵磊(0531-51798268)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311/t20231129_45577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