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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包片挂钩指导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苏土壤普查办〔2023〕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充分发挥省级技术指导专家在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拟建立专家包片挂钩指导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任务

  1、技术指导。土壤三普全面铺开阶段,省级技术指导专家主要为全省各地在样点校核优化、外业调查采样、样品流转制备、内业化验检测、数据审核与成果集成等普查各环节提供线上线下技术指导。

  2、工作支撑。根据省土壤普查办工作安排,参与人员培训、规划编制、方案审定和项目评审等工作。参加由省土壤普查办组织的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调研、检查、督导以及项目验收等活动。

  二、包片挂钩指导机制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张佳宝为专家包片挂钩指导总牵头。

  1、包片负责。为便于工作开展,将全省分为苏南、苏中和苏北3个片区,每个片区设1个技术指导专家团队,实行团队包片负责制。

  2、挂钩指导。技术指导专家团队下设技术指导专家小组。每个技术指导专家小组挂钩指导1个设区市。

  3、人员配置。技术指导专家小组人员规模为5-8人,组内专家成员专业特长涵盖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发应用、外业调查采样、内业化验与质控、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等方向。

  4、责任分工。技术指导专家团队实行牵头专家负责制。牵头专家负责制定片区技术指导工作方案、组织团队研究会商以及各组绩效目标考核等工作。技术指导专家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组长负责细化挂钩区域技术指导工作方案、组织专家成员开展技术指导、组内研究会商以及专家成员绩效目标考核等工作,确保分工到人。专家成员根据自身专业特长,负责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开展实地或线上技术指导、撰写技术指导日志、梳理总结上报技术问题等工作。

  5、工作开展。各地土壤普查办可根据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类型,向挂钩专家小组内相应专业方向专家成员反馈,邀请其进行实地或线上技术指导。若专家成员无法对市县遇到的技术问题给出确切答复或解决方案,须及时向专家小组组长汇报,并由组长组织小组会商。若小组会商仍无法确定,须向团队牵头专家汇报,并由牵头专家组织团队会商。若团队会商仍无法确定,须向省土壤普查办和总牵头专家反馈,由省土壤普查办组织省级决策咨询专家组会商,或上报至国务院土壤普查办相关技术工作组。

  为便于工作开展,省土壤普查办相关人员与各团队相关专家成立秘书组,负责信息沟通以及各事项的协调、衔接。

  三、相关要求

  1、重视专家“智库”作用。专家的科学指导是高质量完成全省土壤三普各项任务目标的重要前提。各地土壤普查办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专家在技术支撑、信息咨询、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畅通联系渠道,及时、主动将土壤普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向专家进行反馈。

  2、做好专家工作保障。专家成员所在单位要为专家参加国家培训、授课、技术指导、调研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时间,保证专家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各地土壤普查办要为专家开展实地技术指导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专家成员未能按要求履行技术指导职责的,或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实行退出机制,并由省土壤普查办联合技术团队调整或增补专家成员。

  4、严肃工作纪律。专家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我省土壤三普相关信息、利用相关数据或成果等开展营利活动,有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和纪律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终止专家资格,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罚。

  

  附件.docx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0/23/art_12212_11049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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