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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在线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苏土壤普查办〔2023〕23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各方参与人员对土壤普查专业知识的学习需求,弥补线下培训覆盖度不够的不足,确保土壤普查工作质量,我省在“江苏学习在线”平台上线了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在线学习课程,请各地加强培训引导,积极组织乡镇农技人员、第三方人员等参加学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

  包括认识土壤普查、土壤普查背景知识、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等6个学习单元,详见附件。

  二、学习对象

  主要包括各设区市、县(市、区)管理人员与基层农技人员,承担土壤普查任务的第三方人员,以及有意愿了解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高校师生和社会人员。

  三、学习方式

  本次培训依托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学习在线”(网址https://www.js-study.cn/)平台组织实施,电脑端和移动通讯端均可注册学习,平台自动记录个人学习成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证书发放。一是纪念证书。完成1个学时学习即可获得参与土壤普查活动的纪念证书。二是结业证书。完成每个学习单元并通过线上考核的学员将获得相应学习单元培训结业证书。承担土壤普查工作的第三方人员均须参加相应学习单元学习和考核,获得结业证书。三是质控员证书。负责一线质控的县级及以下农技人员至少须参加“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解读”、“表层样点调查采样实操”、“质量控制总体原则”、“外业调查采样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方法及要求”等课程学习考核,并通过“一线质控考核”,省土壤普查办将对通过考核的农技人员发放质控员证书。

  (二)学习成果认证。获得本次线上培训六个学习单元结业证书,计2个学分,存入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学分转换。

  (三)联系方式: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奇,电话:025-86771996、18752782205;郁洁,电话:025-86381296、18013308618。“江苏学习在线”平台技术人员、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倪婉璐 025-86265533。课程辅导QQ一群:936438969,QQ二群:936434186。

  

  附件.doc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0/24/art_12212_11050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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