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扎实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根据上级部门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履行监督抽样责任,全力推动我市农产品高质量稳定发展,守护百姓的“绿色菜篮子”。
今年11月底,随着在滨海的最后一批次抽检样品封样,盐城市2023年省级农产品(种植业)监督抽样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经盐城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牵头,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农业科联合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全年在盐城市范围内共监督抽样农产品(种植业)196批次,其中豇豆产品45批次,绿色食品46批次,普通农产品105批次。
盐城市执法监督局充分发挥执法部门双向监督的作用,一方面,检测人员现场采样、制样、封样,执法人员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确保抽样行为真实、公正、合规、有效;另一方面,执法关口前移,执法人员当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制作询问笔录和现场证据提取单,固定相关证据,为后期可能出现的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做好行政执法介入准备,确保检测结果有效应用。
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坚持执法行动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工作理念,通过发放宣传挂图、发放明白纸、案例警示说理等方式,向农产品生产主体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要求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严禁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确保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2/8/art_12466_11093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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