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市发〔2022〕4号
前言
农业农村信息化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制高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也作出专门安排。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规划等部署要求,推动“十四五”时期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全面融合应用,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与其他规划进行了衔接,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农业农村各行业、各领域和各地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依据。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向农业农村各领域渗透融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十四五”时期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信息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十三五”末,全国行政村通光纤和通4G比例均超过98%,5G加速向农村地区覆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地区平均下载速率超过70M,基本实现农村城市“同网同速”。农村宽带用户总数达1.42亿户,农村网民规模达3.09亿,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61.2部,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55.9%,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较2015年末缩小逾10个百分点。首颗农业高分观测卫星成功发射,为高精度、定量化监测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资源环境要素提供了有效支撑。
智慧农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截至“十三五”末,累计投资建设81个数字农业试点项目,认定210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推广426项农业物联网应用成果和模式,带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各领域各环节融合应用。超过60万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配置基于北斗定位的作业监测和智能控制终端。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保有量突破7万台,作业面积近2.2亿亩。升级改造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14万余台(套),建设数字渔业岸台基站240座。建设应用国内首个作物育种云平台,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农产品电商快速发展。部署实施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20年起组织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产品电商支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开展电商“平台对接”专项行动,组织电商企业开展“庆丰收消费季”等系列促销活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新增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仓容近500万吨。创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立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2020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5758.8亿元,比2015年增长2.8倍。
农业农村大数据逐步应用。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设一批数据综合平台和专题数据库,初步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粮、棉、油、糖、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8类15个品种的全产业链大数据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总结推广38项农业农村大数据实践案例。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开设数据频道,编制发布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连续举办中国农业展望大会,覆盖农产品主要品种的农业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形成。
数字乡村建设起步良好。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数字乡村治理实践,“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向乡村延伸,“互联网+党建”在农村基层全面铺开。初步建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集体资产实现在线管理、审核、监控。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深入实施,截至“十三五”末,共建成运营益农信息社45.4万个,累计提供各类服务6.5亿人次。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累计受众近1亿人次。
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推进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和“农业遥感学科群”建设,建成21个重点实验室和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8个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推动信息化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水产集约化养殖精准测控、家畜智能饲喂装备等一批关键技术装备取得重大突破。在21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增设智慧农业岗位专家。成立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标准制修订。
(二)机遇与挑战
从发展机遇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如火如荼,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空前活跃,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农业农村信息化提供了市场机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供了政策环境。
从面临挑战看,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几个方面的短板。一是网络基础设施不足,一些偏远的农业生产区域尚未实现网络覆盖;二是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先进适用的信息化产品装备缺乏;三是有效数据不足,用数据支撑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的作用不够;四是人才不足,缺乏既懂三农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持续抓好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全面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提升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工作原则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产品创新、融合应用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需求导向,以人为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中的实际需求,推广经济适用好用的技术装备,强化公共信息服务供给,让广大农民分享互联网发展红利。
协作协同,共建共享。坚持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政企协作,调动各地方各部门积极性,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完善共建共享机制,推动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产生新的信息孤岛。
安全可控,有序推进。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守住安全底线,全面提升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科学规划、试点先行,因地制宜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显著增强。
智慧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智慧农业技术、产品初步实现产业化应用,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7%,农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超过8000亿元。建设100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认定200个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全面实现,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基本形成,大数据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数据要素价值逐步显现。
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数字化成为完善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农民数字化素养大幅提升。
信息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取得新突破。建成60个以上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
1.发展智慧种业
加快种业创新攻关、种质资源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开展种质资源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和DNA分子指纹数据库,强化育种创新基础。引导科研院所、高校、互联网企业与种业龙头企业协同攻关,构建数字化育种平台,探索“表型+基因型”的智能育种技术体系,加快“经验育种”向“精确育种”转变。推进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
2.发展智慧农田
建设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和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集成全国国土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级数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多源遥感数据等,实现数据驱动的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管护利用等全程动态数字化监管。建设基于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的智慧农田管理测控系统,实现农田灌排水等田间智能作业,构建耕地粮食产能评价、耕地质量监测等一体化辅助决策平台。
3.发展智慧种植
推进智慧农场建设,加快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感知、分析、控制等技术和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园艺领域集成应用,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投入品施用精准化、田间管理在线化。加快发展遥感监测、物联网测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升墒情、苗情、虫情、灾情等“四情”监测能力和气象预测预报能力。加快建设农作物病虫害信息化监测网络,实现重大病虫害智能化识别、调度和分析展示。充分利用第三次土地普查、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有关数据,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完善农药数字监管平台,提升农药数字化监管手段,推进农药质量追溯体系和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4.发展智慧畜牧
推进智慧牧场建设,加快规模养殖场数字化改造,推进环境感知、精准饲喂、粪污清理、疫病防控等设备智能化升级,推动生产全过程平台化管理。加强肉蛋奶产能监测,开展行业运行态势分析和预警。加强动物疾病监测、诊断和防控信息化建设,完善重大动物疫情测报追溯体系,实现重大动物疫情实时监测、风险研判、早期预警和态势预报。升级完善国家畜牧兽医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养殖场数据直联直报,强化饲料、兽药监管追溯,实现畜牧业生产、流通、屠宰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
5.发展智慧渔业
推进智慧渔场建设,加快池塘、工厂化循环水、深水网箱、鱼菜共生等养殖模式的数字化改造,推进水质在线监测、智能增氧、精准饲喂、尾水处理、疫病防控、水产品分级分拣等技术应用。推广渔船卫星通信、定位导航、鱼群探测、“插卡式AIS”、电子监控、电子渔捞日志等船用终端和数字化捕捞装备,开发电子观察员、捕捞机器人,实现远洋捕捞渔船实时监控和精准捕捞。推进海洋牧场信息化建设,开展深远海养殖平台、无人渔场等先进养殖系统试验示范。建设完善渔业渔政管理信息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沿海和长江禁渔监管信息化能力建设和智慧渔港建设,提升渔业渔政管理信息化水平。
6.发展智能农机
加快农机装备数字化改造,支持在大中型农机加装导航定位、作业监测、自动驾驶等终端,发展耕整地、播种、施肥、灌溉、植保、收获、初加工等环节的农机精准作业,开展主要作物无人化农场作业试点。积极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推广农机作业服务供需对接、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促进农机共享共用,提升农机服务效率。加快农机作业大数据应用,完善农机化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农机鉴定、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核定等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化水平。
7.发展智慧农垦
充分依托农垦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产业化优势,发挥农垦集团、国有农场在全区域全链条全过程智慧农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农垦基础数据资源建设,进一步完善农垦土地资源、组织机构、企业资产等数据库,实现精准管理。加快农垦产业数字化转型,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应,率先推进智慧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农机、农用航空,建设一批智慧基地。推动适应智慧农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
(二)推动全产业链数字化,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
1.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融合应用
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数字化管理,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动态调整生产计划、精准管理资源库存、智能分析预警决策,打造数据驱动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鼓励涉农企业推广供应链体系和网络化组织平台,打造符合中小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小农户需求的农场管理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带动中小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小农户数字化能力提升。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管理系统与电商平台、采购商系统等对接,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提高产销对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发展互联网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2.推进农产品加工信息化
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领域的深度应用,研发一批集自动测量、精准控制、智能操作于一体的绿色储粮、生鲜贮藏、快速预冷、节能干燥、品质调控等初加工技术装备。推进农产品智能加工,推广应用智能分拣、无损检测、包装机器人等自动化设备,提高加工成套装备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产品加工信息动态监测,探索品种专用、生产定制、产销对路的精深加工引领生产发展的新模式。
3.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
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积极拓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构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格局。鼓励多样化多层次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创新,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县域电商等新模式,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促进农产品销售。推动农产品电商规范有序发展,加强农产品网络品牌建设、品质管控和售后服务,引导农产品电商企业逐步从价格竞争向品质竞争转变。继续发挥农产品电商在助农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上网销售。
4.推进农产品仓储物流信息化
加快农产品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全链条智能物流体系。鼓励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农产品仓储物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加大传感器、记录仪、电子标签及自动识别终端、监控设备等应用,实现对进出库、运输、交易等全程数字化管理。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数字化服务平台,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物流供需匹配、提升设施运营效率。
5.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
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探索部省市县四级风险监测在线化、数字化管理,提升风险预警、专项整治、执法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功能,推广应用“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努力推动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推广使用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电子诚信档案,开展信用动态测评和分等分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化能力。鼓励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推进“阳光农安”,开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夯实大数据基础,提升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效能
1.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
加快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管理制度,完善数据标准体系,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构建全国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农村现行统计监测条件,拓宽遥感监测、物联网、互联网等数据渠道,强化全球农业数据采集,提升数据采集的广度、深度、时效性和可靠性。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对农业农村数据资源进行对接汇聚、加工处理、分类整理,建立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池。参照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数据的时空基准,构筑农业农村全时空四维数字空间,在部统一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基础上,建设农业农村各类业务数据图层,形成“1张底图+N个农业专题应用图”,实现数据精细化可视化的分级展现、直观对比和动态跟踪。培育数据交易市场,推动涉农数据要素有效流通。
2.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应用
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加强政府与市场协作,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开拓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分析通用系统,聚焦种源安全、重要农产品供需平衡、农业防灾减灾、农产品质量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宅基地利用、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等重大专题,完善分析预警指标体系,构建智慧分析预测模型集群,为重大决策提供基于大数据的智慧解决方案。建立一批重要农产品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对农业农村大数据进行挖掘和创新应用,培育一批大数据服务企业,打造一批大数据服务产品,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农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供需平衡分析制度,持续办好中国农业展望大会,强化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打造权威、统一的农业信息发布平台。
3.推动政务信息化能力建设
加强农业农村政务信息系统的顶层设计,充分利用好现有基础,按照统一硬件设施、底层系统、软件工具的方式设计总体架构,集约建设、统一运维、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优化布局政务信息系统,建立动态清单管理制度,提高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效能。加强农业农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动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电子化办理。加快推进移动办公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公文办理、行政管理、应急处置等效率。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和指挥调度平台。
(四)建设数字乡村,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1.强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
推动城乡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面向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用网基本需求,深入实施电信普遍服务,推进高速宽带网络向有需求的自然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5G低频段优势,统筹推进县域、乡镇、农村地区5G网络覆盖,推动5G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加快推进IPv6在乡村信息基础设施中的部署和应用。推进各类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普及应用。鼓励运营企业积极推进北斗地面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区域北斗时空基准服务网络覆盖。
2.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
促进信息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大力发展“互联网+党务”“互联网+村务”,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设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逐步完善“互联网+网格治理”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在线监督。建立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电子台账,建设国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云平台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推动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申请、审核、签订等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农村集体产权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建设农村智慧应急管理体系,提升乡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3.发展乡村信息服务
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农村信息服务站点整合共享,充分运用益农信息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场所,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便捷的各类服务。统筹做好12316热线部署,促进12316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强专家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规范化、精准化水平。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形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完善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提高网络和智能终端上农业技术服务和农民教育培训水平。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动“互联网+”教育、医疗、法律、金融、科技、文化等向农村延伸,让农民更好分享互联网发展成果。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全面提升农民数字素养。
4.培育乡村数字经济
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向农村地区集聚,形成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优化乡村数字经济发展环境,鼓励互联网企业向乡村拓展业务。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体验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探索推动乡村共享经济,鼓励返乡下乡在乡人员利用互联网创业就业,培育数字经济新的增长点。发展适宜乡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信息产品和服务,促进乡村信息消费,打造新型乡村数字生活。
(五)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支撑能力
1.强化科技创新体系
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协同创新平台,探索实施技术研发“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农业农村信息化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重点实验室在信息技术、智能装备领域的布局,重点攻关基础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面向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创新需求,重点推进技术创新和智能装备应用,推动相关领域共性关键标准与通用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加强信息技术示范指导,把信息技术产品纳入农技推广范围,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各类信息技术服务。
2.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攻关路线图,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重点攻关农业专用传感器、动植物生长信息获取及生产调控机理模型、农业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等关键技术,探索无人农场、无人养殖场、无人渔场等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着眼全产业链强化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加快国产智能农机技术创新,突破动态路径规划、自动驾驶、精准作业、自动测产、智能组网等关键技术,推动智能农机快速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划落实,做好各省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要求,强化工作力量,确保规划任务落地见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视支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形成推进合力。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加强规划实施指导,为科学决策和工程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二)加大政策支持
把信息化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将智能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加大对智能、复式、高端产品的补贴力度。利用现有资金渠道,调整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支持农业农村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政银企担合作机制,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鼓励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土地、资金、信息支持,发挥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等的投资引领作用。
(三)完善监测评估
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成效分析,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发现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推动完成好规划目标任务。建立农业生产信息化率指标并开展监测,推动纳入数字中国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考评。建立健全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指标,对各地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进行监测评估,定期发布《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引导各地加快发展。
(四)充实人才队伍
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各方优势,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人才梯队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支持,培育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军人才。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智慧农业岗位专家作用,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技术示范和技术服务。结合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相关内容培训,培育一批掌握智慧农业技术的农民。支持企事业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快培养、引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实用人才。
(五)强化网络安全
(略)
(六)深化国际合作
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多双边合作机制相关议题,完善国际交流机制平台。引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加强关键技术、产品的合作研发。参与农业农村信息化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推进相关标准和产品认证互认与合作。依托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周边国家为重点,支持国内农业农村信息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促进农业信息、市场流通等服务贸易。稳妥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海外仓”和全程冷链物流建设。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2/20/art_12083_10762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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