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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控畜禽疫病,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提高畜禽生产能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连云港市政府印发了《连云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围绕畜禽场所建设、饲养管理、环境保护、疫病防控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并制定了相应的监管和奖惩机制。《办法》确立了连云港市畜禽养殖按照养殖场和养殖户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细化了畜禽养殖经营者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资源利用、污染治理等主体责任,明确将畜禽养殖管理工作列入市高质量发展考核。

  此《办法》是连云港市第一个关于畜禽养殖管理方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办法》的出台与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紧密衔接,紧跟立法步伐,将从制度层面解决连云港市在畜禽养殖管理中的一些难点、痛点,对推动连云港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农业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0/24/art_13251_11050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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