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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以下简称“三新”案例)征集工作。根据工作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三新”案例征集和推荐工作,充分展现我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成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技术创新水平高。成果应为近两年在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发展应用中涌现出来的有创新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具有行业领先水平。

  (二)推广应用价值高。成果应当有较强的适用性,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能够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为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以及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有效的数字化支撑。

  (三)符合新发展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能够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新动能。同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相关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须已落地并取得成效,实施效果显著,带动作用强。材料不得涉密,禁止杜撰和虚报,各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编写要重点突出,文字凝练,字数不超3000字,可配图说明。推介材料包括成果基本情况、推介理由、主要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编写要求详见附件1、2。

  (三)申报主体要具有良好社会声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

  三、征集程序

  (一)材料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申报单位如实、认真按格式填写推介成果申报材料(见附件1、2)和推介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报所在地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后报我中心。部省属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直接报我中心。2019年以来已报送过的“三新”案例不再重复报送。征集、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筛选推荐。我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筛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成果推荐至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三)推介发布。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经专家评选,将对入选的“三新”案例汇编成册后正式出版发行进行宣传推广,同时拟在2023年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交流会上发布,并选取部分优秀案例进行路演推介。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发动。今年部信息中心对“三新”案例征集采取总量控制(每省限报10个)、好中选优的原则,请各设区市高度重视,加强各业务条线联动,真正将技术水平领先、推广前景广阔、应用效益显著、发展模式新颖的优秀主体推荐上来。每个设区市的成果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二)材料规范要求。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指导申报单位按照技术类模式类(附件1)或产品类(附件2)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认真细致地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附目录)。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申报材料及附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盖章扫描)、“三新”案例推介成果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描)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文件均以“成果名称-单位-申报类别”格式命名,PDF材料和纸质材料信息必须一致。其中,申报材料和成果汇总表还需单独报送word版。

  相关材料由各设区市收集汇总后统一邮寄至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魏祥帅,025-86263613,陈可,025-86263950。电子邮箱:jshlwzx@126.com。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2号楼401室。

  

  附件: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申报表(技术类、模式类).docx

   2.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申报表(产品类).docx

   3.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成果汇总表.docx

  

  

  江苏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

  2023年5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5/5/art_11977_10884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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