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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苏农办农〔2023〕13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探索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2〕73号)要求,今年选择部分县(市、区)率先开展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以下简称“两制”)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化肥农药“两制”试点工作,探索创新“两制”试点方法和工作机制,有效管控化肥农药使用,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为保障食物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三农”力量。

  2023年试点工作总体实现 “五个一”目标,即建设一批“两制”试点县,探索一批实名制购销模式,制订一批定额制使用标准,推广一批肥药减量技术模式,建立一套绩效评价机制,力争全省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削减2%,其中试点县(市、区)规模经营主体使用量削减2.5%,力争全省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降低1.5%。

  二、重点任务

  (一)开发“两制”大数据平台。在“苏农云”大数据平台统一布局下,整合现有化肥农药管理等信息系统,启动开发全省“两制”信息管理大数据平台,构建化肥农药“购-销-用-管”全流程监管体系。开发江苏省农资经营电子台账管理等子系统,分类推动化肥农药经营、使用相关主体精准入库。开发江苏省农资经营电子台账等系列小程序,建立面向供应商、经销商、使用人等主体的终端程序,动态搜集客户端信息入库,实现实时动态监测。

  (二)打造实名制购销渠道。利用现有的农资供销渠道、化肥农药厂家直销渠道、基层化肥农药经销网点等批发零售渠道,积极引导配备身份证、人脸识别等实名制验证电子设备,采集化肥农药出入库信息,登记购买人、使用人等身份信息以及化肥农药使用时间、地点、规模、作物等具体信息,实现实名制信息入网入库、互联互通、实现共享。积极对接供销系统,优化升级化肥农药集采统配系统,开展实名制追溯管理。

  (三)推进化肥农药规范经营。推进线下销售规范化门店建设,2023年每个试点县建设10个以上规范化门店。加大二维码、店内码等农资产品电子标识应用力度,完善化肥农药入库出库登记信息。配备实名制验证、无线小票打印等电子设备,推行刷卡、刷脸等信息化购销方式。推动线上云购、网上下单等线上销售的实名制管理,引导建立线上购销实名制认证制度,完善姓名、交易量、使用情况等信息填报制度,实行线上线下联动推动规范经营。

  (四)探索推进定额制使用标准。各地要参考近三年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制定本区域化肥农药使用量和使用强度指导标准。充分考虑本地区自然灾害和病虫草害的发生特点,建立化肥农药定额制使用应急预案。以种植作物、农田面积为因素,确定化肥农药最高购买量,开发使用预警系统,科学管控化肥农药投入量。

  (五)加大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发展。研发推广绿色投入品,加强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产品基础研究。大力推广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开展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全省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8%。加强绿色化智能化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加快发展精准农业,支持发展基于作物营养诊断的精准变量施肥施药技术。强化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标准化区域站建设,主要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准确率提升到90%。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害抗药性监测和农药有效性监测,提升精准对靶施药水平。持续推进“科学用药进万家”活动,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巡回指导和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和精准用肥用药水平。

  (六)推动建设绿色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提升建设标准参数,推广绿色工程技术应用,开展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启动省级农田退水监测站布局建设,做好农田退水治理和监测评估工作,推进农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推进措施

  (一)遴选一批试点县。按照“两制”基础好、工作积极性高等要求,全省首批选择17个县开展“两制”试点(名单见附件)。各试点县要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试点评估,示范打造“两制”样本,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级要强化资金统筹,支持建立“两制”统计监测机制,加大对绿色替代投入品的使用,促进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加强“两制”人员培训,全面做好“两制”试点政策保障。

  (三)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两制”政策解读,积极宣传“两制”试点工作政策措施、取得成效、重要意义等,重点宣传报道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培树“两制”工作典型,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两制”试点,营造“两制”工作浓郁氛围。

  (四)精准指导服务。组织各级农技人员深入一线,采取入户走访、专题培训等形式,推进“两制”关键技术落实。聚焦化肥农药新型绿色装备、替代产品,充分利用明白纸、线下“面对面”培训、线上“云指导”等形式,及时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农民及时掌握“两制”技术要领,促进“两制”试点落地落实。

  (五)实施监测评估。研究制定“两制”试点自评价指标体系,从制度建设、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使用强度、利用效率等方面全方位监测评估,科学衡量“两制”工作质量水平,实行结果年度通报制度。

   附件:2023年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试点县名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附件:

  2023年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试点县名单

  南京市浦口区

  江阴市

  新沂市

  常州市武进区

  昆山市

  太仓市

  南通市通州区

  东海县

  淮安市淮安区

  淮安市洪泽区

  东台市

  盐城市盐都区

  扬州市江都区

  镇江市丹徒区

  泰兴市

  泰州市姜堰区

  宿迁市宿豫区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5/8/art_11977_10886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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