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在湖区渔业行政执法检查中,查获19艘涉渔“三无”(无船牌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当事人无法查明,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渔发〔2020〕2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现要求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个人身份证、涉案船(艇)合法有效证件,逾期未接受调查并提供合法证书,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我支队将依法对上述船舶及捕捞工具进行处理。
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
2023年11月10日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123号。
联系电话:0512-66035010。
附件1: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涉渔“三无”船舶清单.pdf
附件2: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涉渔“三无”船舶照片.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1/10/art_11977_11067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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