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便〔2023〕33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3〕255号)要求,经主体申报、县级推荐、市级遴选、省级审核等程序,确定南京浦口区陈正华家庭农场等103家家庭农场(企业、合作社等)为2023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单位(附件1)。根据《江苏省园艺作物标准园验收办法》(苏农规〔2020〕4号)要求,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单位经市级验收与省级复核,认定江阴故乡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8家单位为“江苏省园艺作物标准园”(附件2),现予一并公布。
各地要切实发挥园艺作物标准园作用,科学统筹资源要素,以稳产保供和满足市场多样化、优质化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水平,示范推广一批区域优良品种,集成应用绿色技术模式,强化全程质量管理与品牌建设,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加强科研教学单位、农技推广体系对园艺作物标准园的挂钩指导服务,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引领全省园艺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地要规范开展标准园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标准园及时报省厅审核确认;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建设单位及时退出标准园名录,保证标准园建设质量。要及时凝练、总结标准园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宣传推介,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2023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单位
2.第九批江苏省园艺作物标准园认定名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2/5/art_11977_11090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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