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3年12月22日,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在洪泽湖盱眙县水域渔业行政执法检查时,查获1艘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现场未发现当事人,船只相关信息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渔发〔2020〕2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现要求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个人身份证、涉案船(艇)合法有效证件,逾期未接受调查并提供合法证书,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我支队将依法对上述船舶进行处理。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

  2023年12月26日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黄河东路11号。

  联系电话:0517-84989237。

  

  附件1: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涉渔“三无”船舶清单.pdf

  

  附件2: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涉渔“三无”船舶照片.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2/26/art_11977_111101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