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0日,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的意见》(冀产组〔2022〕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理解《意见》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省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扩大内需战略,扩大有效投资,大抓项目建设。近年来,我省下大力抓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和农业大招商,取得显著成效,兴建了一批大项目、引进了一批大企业、崛起了一批大龙头、培育了一批大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必须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有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为此,我们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的意见》。
二、工作思路及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部署,坚持以项目建设为统领,组织和推动各市、县(区、市)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投资规模,推动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发挥在壮大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形成项目带动、三产融合、加快发展的新格局。
到202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2020年的1.95:1提高到2.6:1;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意见》共提出十项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系统化推进机制。明确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
二是全力开展精准招商。明确农业大招商的工作重点、主要举措,同时压实市县责任提出了具体目标和工作机制。
三是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明确产品加工业发展目标,提出了支持中央厨房产业和农产品加工集群的具体支持举措。
四是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明确支持龙头企业延链补链强链的支持举措、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五是强力推进项目落地。对支持重点和重大项目落地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政策,对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提出了具体要求。
六是优化项目用地保障。对乡村振兴用地、农业产业化项目用地的保障和优惠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
七是增强金融支持力度。提出了银企对接和创新金融模式的具体要求。
八是加大财政扶持强度。明确了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
九是强化协调联动。对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的职责进行了分工,建立统筹有序的协调机制。
十是加强调度考核。明确对各市县农产业化项目建设进行考核,提出实施台账管理的工作方法,确定了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
四、政策保障
(一)关于项目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省领导关于农业产业化工作要系统抓、抓系统的指示,《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下同)要定目标、定计划、定措施,实行“两个清单”制度和省、市、县三级领导包联制度,每个项目都要实行领导包联和专班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项目的浓厚氛围;要求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禁“一刀切”;要求市县排查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乱作为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客商至上理念,着力打造崇商、重商、安商、暖商的服务环境。
(二)关于招商引资工作。在总结近年来经验基础上,《意见》对下一步招商引资工作概括性提出“精准”的新要求,要立足区位特点、产业特色,积极与大型央企、知名民企、跨国外企对接,开展产业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产业集群招商、龙头企业招商等精准招商活动,开展广泛推介与精准对接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注重招商时效,丰富招商形式,突出特色化和专业性,引进一批填空白、强链条、有品牌的项目。同时,对市县招商引资工作明确了任务、提出具体指标性要求,明确了激励措施和奖补标准。
(三)关于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领域。根据我省农业特色优势和农业产业化存在的不足,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抓关键总体要求,聚焦两个方向:一是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一方面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主要抓三个方面,另一方面实现梯次增值,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二是推动“中央厨房”新业态加快发展,三是加快集约化、集聚化发展,打造农产品加工集群。延链补链强链项目主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提升龙头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改造提升项目,二是抓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项目,三是建设农产品基地项目,打造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强镇。围绕我省农业特色优势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四)关于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意见》提出强化土地、金融、财政、规划等要素保障。主要吸收采纳了我省已经出台并行之有效的有关政策措施,包括省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2021]20号)、省政府办公厅《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冀政办字[2021]140号)、省自然资源厅等三部门《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省自然资发[2021]37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的十条措施》(冀金监联[2021]3号)。
(五)关于项目建设工作考核。《意见》提出建立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统计制度、调度观摩制度、跟踪督导制度和考评制度。明确以“四量”(招商签约项目量、项目入库量、实际投资量、投产完成量)为主要指标对市县进行考核,并明确了表彰奖励办法。形成抓项目、促发展的鲜明导向。
附件: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的意见》
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的意见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indexzcjd/1666268490474364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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