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生猪生产和品种改良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实施人工授精技术的能繁母猪进行补贴,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减少生猪疫病传播,增加生猪养殖收益,调动农民改良生猪品种的积极性,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补贴对象为使用项目县确定并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的供精单位(种公猪站)良种优质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2023年对使用良种猪优质精液的20.8万头能繁母猪养殖户进行补贴,共补贴资金1664万元。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项目县及辐射区域内使用独立运营种公猪站良种猪优质精液,开展猪人工受精的母猪养殖者。
(二)补贴标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任务量,对项目县及辐射区域内使用良种猪优质精液的能繁母猪养殖者,每份精液补贴20元,每头能繁母猪以实际使用份数进行补贴,但年使用精液不超过4份(含4份)。
(三)补贴方式。补贴采取先实施后补助方式,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按程序下达到项目县后,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每季度依申请核定供精单位的配种情况及有关凭证,及时与供精单位结算拨付补贴资金。
三、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根据《2023年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单位逐级进行了申报,共有15个县(市、区)18家种公猪站申报了该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原则:一是根据各市申报情况和申报意见,对于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独立种公猪站尽量满足,暂不支持集团内部的种公猪站;二是往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和种公猪站建设等情况综合衡量;三是申报该项目的新建种公猪站,首次承担项目,补贴数量不超过1万头。经专家组评分排序,共筛选出13个县(市、区)16家种公猪站分4个档次(1万头、1.2万头、1.4万头、1.6万头)承担该项目。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及任务分配数。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indexzcjd/1684476164865150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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