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加快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水产养殖业尾水治理,是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我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根据年度任务需求,计划在水产养殖重点县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进一步提高池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了《2023年中央第二批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
强化整县推进、示范带动。以县(市、区,简称“县”)为试点单位,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持续稳定解决养殖尾水处理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治理模式。
强化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注重发挥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渔民等作为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引领、政策撬动,引导调动各方自愿参与主体的积极性、能动性。
强化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根据当地实际,明确任务重点、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实化细化各项工作举措,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原则上每个试点县实施周期为两年。
三、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改造一批集中连片养殖池塘,促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推动形成一批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清洁化的规模养殖基地,促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indexzcjd/1685953094609162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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