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绿色食品鲢鱼的产地环境、苗种投放、饵料、日常管理、捕捞、产品质量要求及生产废弃物的处理。
本规程适用于绿色食品鲢的大水面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7717 鲢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755 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NY/T 842 绿色食品 鱼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 产地环境
3.1 水域条件
选择水源充沛,生态环境良好,光照充足,周边无污染源的水域、如小I型水库及更大面积的水库、湖泊等,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T 391要求。
3.2 水质
要求水域中溶解氧≥5.0 mg/L,pH 6.5~9.0,浮游生物量≥1.0 mg/L。水质条件应符合GB 11607和NY/T 391要求。
4 苗种投放
4.1苗种质量
应选择体形、体色正常,体质健壮的苗种。原则上推荐由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原、良种场提供的苗种,并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鲢鱼种质应符合GB 17717的规定,鲢鱼苗种质量应符合GB 11777的规定。
4.2 投放时间
投放时间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水温情况具体而定,一般推荐水温10℃~15℃时投放鱼种。南方地区的投放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至翌年3月;北方地区一般为每年的4月中旬至7月。
4.4 投放规格
两年长成的,投放规格为100g/尾~150g/尾;当年长成的,投放规格为250g/尾~500g/尾。
4.5 投放密度
鲢鱼鱼种的投放密度,根据投放水域的鱼产力、增养殖容量及苗种规格确定,湖泊、水库增养殖容量的计算方法按照SC/T 1149-2020执行,也可参照同类水域的投放经验。大水面生产中,鲢、鳙鱼一般为搭配投放,其中,鲢的投放量占比为20%~40%,根据不同营养类型的水域,推荐放养密度见表1。可实行轮投制度,每年分2~3次投放不同规格的鱼种。在实际生产中,可通过生产实践,观察鱼类生长实际情况,用“经验法”进行校正。
表1 不同营养类型水域中鲢鱼苗种的推荐投放密度
放养规格(g/尾) | 放养密度(尾/亩) |
100~150 | 5~15 |
250~500 | 2~13 |
4.6 苗种消毒
苗种投放时,进行消毒处理,常用消毒方法见表2。
表2 鲢鱼苗种常用消毒方法
药物名称 | 剂 量 | 使 用 方 法 |
食 盐 | 2%~4% | 浸浴5 min~8 min |
聚维酮碘 | 10 mg/L~15 mg/L | 浸浴10 min~20 min |
5 饵料
鲢鱼主要以水体中天然的浮游植物作为饵料,无需人工投喂饵料。对于贫营养型大水面,在政策允许且不对水环境造成影响的条件下,可适当施肥。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 394 的要求。
6 日常管理
6.1 建立生产日志
建立生产日志,做好“三项记录”,准确记录生产全过程的苗种投放、管理措施、动保产品使用以及成鱼销售情况。
6.2 日常巡查
坚持每天巡查水域,观察水质状况,做好防洪、防逃、防盗等应急措施。对鳡鱼、翘嘴鲌等凶猛鱼类较多的水域,应采用相应渔具渔法控制其数量。
6.3 定期监测
每隔30天,监测鲢鱼摄食及生长状况。有条件的每季度监测水质状况,特别是重点监测水温、溶解氧、pH值、透明度、氨氮、亚硝酸盐、总碱度、总硬度等指标,其中溶解氧、pH值、氨氮、亚硝酸盐、总碱度、总硬度建议采用便携式水质分析仪测定。
6.4 病害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定期对生产水域和生产使用工具进行消毒。保持良好的水体环境,实行生物预防与健康生产。对确需用药的,渔药使用应符合NY/T 755的规定。
7 捕捞
7.1 捕捞方式
库湾及小型水库宜采用拉网捕捞等,中型以上水库或湖泊宜采用联合渔具渔法或定置张网等方式捕捞。采用“捕大留小,轮捕轮放”的方式,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及市场价格采取适时捕捞。
7.2 捕捞规格
鲢鱼上市规格应为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具体而定,一般推荐规格为1500 g/尾以上。
8 产品质量要求
体形正常、体态匀称、肌肉紧密且富有弹性、无畸形、无病灶。产品质量应符合NY/T 842的要求。
9 生产废弃物处理
病死鱼无害化处理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执行,选用合适处理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推荐选择深埋法处理。
10 生产档案管理
10.1 生产档案记录
10.1.1 繁育或购买鱼种记录
包括购买单据、苗种来源记录和鱼种运输记录。
10.1.2 苗种投放记录
包括日期、种类、投放规格、总数量、总重量、鱼种平均重量、最大最小重量,鱼种平均长度、最大和最小长度,水体温度、pH、溶氧量,鱼体消毒情况,鱼体其他情况、投放方式、投放地点和天气情况等。
10.1.3 生产管理记录
包括日期、气候、气温和水温等,以及投入品使用记录。
10.1.4 水质监测记录
包括水质检测时间、次数、方法,水位等。
10.1.5 生长记录
包括抽样时期、种类、尾数,每尾鱼的长度、重量,平均长度、重量和肥满度等。
10.1.6 病害预防记录
包括病害名称、发病时间、病害来源、发病原因、防治方法、预防效果和死亡情况等。
10.1.7 事故记录
包括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死鱼情况、处理措施及原因分析等。
10.2 记录的要求
记录要求及时真实,生产档案至少保存3年以上。
10.3 记录的应用
生产单位对各类记录进行阶段性的分析,计算本场的生产技术指标和生产指标,查找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提高。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环保事件,确保记录可追溯。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syjs/scyz/202309/t20230926_2385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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