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申报及前三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内农牧产发〔2023〕148号)要求,经旗县组织申报、盟市推荐、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专家评审、自治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联席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第四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2月19日-25日),如有异议,请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471-6652272;13804718515。如有违法违纪问题,请提供相关证据向农牧厅机关纪委反映,电话:0471-6651073。
附件:1.第四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拟认定名单
2.前三批动态监测合格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推荐认定第四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名单.wps
附件2:前三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动态监测合格名单.wps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312/t20231219_24282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