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闻媒体: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确保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投身农牧领域新闻报道工作,鼓励广大媒体工作者讲好内蒙古“三农三牧”故事,不断提高农牧业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治区农牧厅将开展第三届“内蒙古农牧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活动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国家和自治区级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上首次刊发的文字、电视、广播和图片等原创农牧业新闻作品,以及新闻记者在抖音、快手和视频号等各类融媒体上发表的原创农牧业新闻作品。作品刊登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二、评选标准
(一)作品重点反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内蒙古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保障粮食和畜产品有效供给、奶业振兴、种业振兴、耕地保护、农牧业产业化、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全区农牧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生动实践,作品导向正确,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作品有思想、有品质、有温度。内容真实、主题鲜明、生动鲜活、制作精良、感染力强、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新闻价值,有较高的收视率、阅读量、点击率和转载量,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有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三、报送方法和时间
(一)由各新闻单位推选所属媒体刊载的关于“三农三牧”优秀作品,填写相应推荐意见表(见附件),除新媒体作品外,推荐意见表与推荐作品需装订在一起(加盖公章),A4纸复印,一式5份,报送自治区农牧厅评选委员会办公室(726房间),将推荐意见表PDF表报送到指定邮箱,推荐单位须确定1名联络员,每位记者限报一篇作品。
(二)作品均以刊播时的作者、责编人姓名、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变更;以笔名署名的,要填写真实姓名,报送后一律不得更改;作者人数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如作品推荐表上的信息与刊播时的不符,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作品报送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8日。
四、组织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高校有关专家、资深记者组成,负责内蒙古农牧好新闻评选。
五、奖项设置
第三届“内蒙古农牧好新闻”将评选出特殊贡献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最佳短视频奖、最佳图片奖,并由自治区农牧厅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联 系 人:岳鸿钧 王国英 杨雅丽
联 系 电 话:13624813088 13722110018 1894792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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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312/t20231221_2429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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