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生产期间,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四项措施全面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工作,严防群众在平田整地过程中出现焚烧农作物秸秆、撂荒地埂、沟边荒草和农业废弃物等行为。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监管。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的原则,各乡(镇)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和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履行监管责任,与各乡(镇)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加大巡查力度,形成“县督导、乡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以“蓝天保卫战”行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到集镇、村庄开展禁烧宣传活动,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要求及具体措施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帮助农户从思想上树立“不敢烧”“不愿烧”的意识。
三是强化巡查,依法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期,各乡(镇)成立禁烧巡防应急小分队,深入村组、田间,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禁烧期间的监督检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对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
四是强化督查,及时通报,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严格按照区、市、县秸秆禁烧工作有关要求,全力做好春季各类秸秆、杂草禁烧工作,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件。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保等部门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对禁烧措施得力、秸秆综合利用好的乡镇通报表扬,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责任未落实、出现焚烧点多面大导致环境污染的进行曝光,依法问责处理。
目前,共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13份,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禁烧宣传册850份、手提袋1000余个,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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