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抓好黄河禁渔期管理,坚决遏制非法捕捞行为,4月27日,贺兰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银川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贺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联合开展了黄河贺兰段禁渔期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组重点巡查了黄河金贵镇和立岗镇交接段、渡口、丁坝等水域非法捕捞情况。现场发放渔业法律法规和禁渔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40余本(张),劝离垂钓人员6名,取缔违禁渔具4幅。在3处沿河临岸发现停靠船只4艘,执法人员立即处置,责令2天内自行将船只清理移走,截至当天下午6点,已自行移走3艘。
禁渔期以来,贺兰县全面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切实维护黄河禁渔秩序,从严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等违法捕捞行为。3月底,向各乡镇(场)及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印发了《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黄河贺兰段禁渔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禁渔时间和范围、禁止捕捞类型。在黄河沿线制作安装禁渔宣传牌5套20个,在沿河明显地段喷绘制作禁渔大型固定宣传墙3处共10面。3月20日至4月21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执法人员及黄河护飞志愿者深入黄河沿岸捕捞作业点,联合开展黄河禁渔期专项执法宣传和检查5次,张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黄河宁夏段实行休渔的通告》32张,悬挂条幅4个,共发放法律法规小册子及黄河禁渔宣传单200余张(本)。劝阻垂钓人员23名,释放渔获物10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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