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饲料管理支撑部门,各饲料生产企业: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全省饲料行业生产安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农办发〔2023〕58号)精神,现就全省饲料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指导思想
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饲料管理支撑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观念、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题活动、集中宣传等形式,以企业自查为主,行业相关部门指导服务为辅,确保全省饲料行业生产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
四、主要内容
(一)持续深化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饲料管理支撑部门、各饲料生产企业要积极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悟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大力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教育引导全省饲料行业从业人员以更强担当和更大作为,守牢安全发展底线。要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加强国务院安全生产硬措施、我省具体措施的宣传,做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 班前会”“ 以案说法” 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进一步树牢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二)努力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饲料管理支撑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指导好辖区内饲料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要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结合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指导辖区饲料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一是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认识。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安全制度,加强重点和关键岗位的安全考核。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饲料管理支撑部门要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全省饲料安全生产联络机制,落实具体人员抓好饲料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指导服务工作。三是开展好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将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范围,普及安全知识,严格安全操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防汛等安全应急演练。
(三)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风险。各饲料管理支撑部门要结合辖区内饲料企业实际,认真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陕西省饲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环节进行逐一排查,杜绝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一要重点排查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配电柜、配电箱是否有警示标识,生产区电源开关、人工采光灯是否有防爆功能,高温设备是否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压力容器是否经过有相关资质机构定期检测,传动装置是否有防护罩,投料地坑入口处是否有完整的栅栏,车间内吊物孔是否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有防护栏,所有设备维修平台、操作平台和爬梯是否有防护栏,生产区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二要重点排查防粉尘爆炸措施。是否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地除尘设备,是否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生产车间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在生产系统运行过程中,不得实施明火作业。三要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和制度。是否配齐消防栓或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设备,饲料用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进行专门管理,贮存和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无安全防范措施或应急预案。四要重点排查有毒有害品管理制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和检验检测中涉及浓酸、强碱等高腐蚀性,亚硒酸钠等剧毒物质,是否有安全管控措施,是否有严格的管理和领用登记制度,做到科学合理管控、贮存和使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各饲料管理支撑部门要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履职尽责,严格按要求和重点开展好此次活动,我站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派出指导服务组,对重点地域、重点企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开展随机检查。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饲料管理支撑部门和饲料企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做到全面彻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体系及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认真系统总结。各饲料管理支撑部门要对辖区及各饲料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于7月10日前将开展活动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性工作报送我站,我站将遴选后在“陕西省饲料工作总站微信公众号”中进行推广,为持续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
陕西省饲料工作总站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鲁毅 电话:029-87403170 电子邮箱:490582412@qq.com)
陕饲站发〔2023〕1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tzgggs7177/20230609/9823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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