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农(农药)〔2020〕28号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农药经营许可范围有关事项的请示》(甘农农发〔2020〕13号)收悉。根据农业部第2567号公告规定,现回复如下。
一、《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32种限制使用农药,前22种实行定点经营,后10种农药暂不纳入定点经营范围。
二、持有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暂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的后10种非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
种植业管理司
2020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zwtz7163/20200507/9715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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