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及杨凌区、韩城市植保植检站(农技中心):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有关精神,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2023—2025年农药使用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掌握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农药使用水平,为政府部门制定农药管理政策、做好农药安全使用指导提供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布局监测站点。以小麦、玉米、马铃薯主产区和苹果产区为重点,建立农药使用监测站点(包括调查县、调查对象等),农业县全覆盖。

  二、系统开展监测调查。统筹谋划,明确调查人员,以辖区调查作物、调查对象为重点,认真组织,系统开展农药使用种类、使用量、使用强度等监测调查。

  三、及时录入、上报数据。要充分利用好全国农药械信息管理系统,指导辖区县(市、区)植保机构按时录入调查数据,及时做好数据审核与提交,便于省站按时进行数据审核、上报全国农技中心。

  四、做好技术培训指导。要深入开展农药使用调查技术培训指导,宣讲调查监测办法,培训填报系统使用技术、指导农户如实记录,督促调查人员严格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

  

  附件:1、陕西省农药使用监测调查方案

  2、陕西省主要作物农药使用监测调查任务分配表

  

  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

  2023年4月26日

  文35号药械关于做好2023年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docx

  文35号药械关于做好2023年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zytz7147/20230505/982146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