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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成立陕西省生态农场建设专家指导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落实《“十四五”陕西省生态农场建设实施方案》,以生态农场创建为抓手,促进我省农业绿色转型,省农业农村厅决定成立陕西省生态农场建设专家指导组,并制定了《陕西省生态农场建设专家指导组工作方案》。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配合专家指导组,加快推进全省生态农场创建工作。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陕西省生态农场建设专家指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毅哲 陕西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站长

  副组长:石 磊 陕西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副站长

  秘书长:李 艳 陕西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科长

  成 员:吕家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教授

  邱 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教授

  孙世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教授

  王晨光 陕西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

  正高级农艺师

  李海建 陕西省水产研究与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工程师

  侯满伟 陕西省果业发展研究中心 高级农艺师

  张亚建 铜川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研究员

  

  陕西省生态农场建设专家指导组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培训交流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明确生态农场建设专家指导组(以下简称“生态农场专家组”)的职责任务、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任务

  生态农场专家组为陕西生态农场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为生态农业市场主体培育、技术模式推广、扶持政策创设、监测体系构建提供技术支撑,协助省农业农村厅完成生态农场评审工作。

  (一)技术指导。调研全省生态农场典型案例,总结不同生态类型区域全链条典型模式,提炼技术清单。精准推广生态农场建设模式和路径,为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跟踪分析各地生态农场存在问题和发展情况,及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助省农业农村厅为生态农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宣传培训。加强生态低碳理念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低碳农业发展,支持生态农场建设,营造生态农场建设良好氛围。组织培训观摩活动,引导生态农场主体规范开展生态农场建设,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使生态低碳农业技术在农场落实落地,培育资源匹配、环境友好、食品安全的生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三)评审认定。协助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生态农场遴选工作,组织省级生态农场评审认定,择优推荐国家级生态农场。

  二、工作机制

  (一)组织管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统筹组织生态农场专家组工作。陕西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作为生态农场专家组秘书处单位,负责生态农场专家组日常工作。生态农场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7名,秘书长1名。生态农场建设专家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人员调整。

  (二)工作规则。生态农场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召集全体会议,统筹安排专家指导组工作。秘书处负责协调指导组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定期梳理和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督促生态农场专家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专家组成员根据秘书处安排,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和个人优势。

  三、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支持生态农场专家组工作,为专家参加相关活动提供良好条件。生态农场专家组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厅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切实发挥生态农场专家组的科技支撑作用。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snynctbgswj/20230403/9819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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