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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菜豆象监测与防控 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菜豆象主要为害豌豆、赤豆、小豆、鹰嘴豆、蚕豆、木豆等,以幼虫为害成品豆为主,属全国检疫对象。当前,大豆等秋收豆类作物已收获归仓,蚕豆等夏收豆类作物开始播种,今年我省秋冬季气温较历年同期偏高,降雨较历年同期偏少,利于菜豆象疫情发生。根据近期疫情监测结果,结合后期气象等综合分析,预计今年我省菜豆象疫情中等偏重发生。

  一、发生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日,全省19个县(市、区、新区)发现有近200万公斤豆类发生菜豆象疫情,大都处于偏轻发生,其中中等发生数量达13万公斤,偏重发生数量达3万公斤。

  二、发生趋势预报

  菜豆象在我省一年发生1-4代,室内最多可发生7代,以幼虫在仓存场所蛀食为害成品豆,幼虫或成虫在仓存场所内越冬,春季越冬成虫在15-16℃开始复苏迁移为害大田。当前菜豆象疫情虽处于偏轻发生态势,但近段和后期气温较去年偏高,降雨偏少,以及豆类种植面积大幅增加,菜豆象疫情发生趋势呈中等偏重发生。

  三、防控建议

  (一)密切监测,及时预报

  各级植保植检部门要站在保护粮油安全生产的高度,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做好菜豆象疫情普查,要组织检疫人员和技术干部加强菜豆象疫情监测和调查工作,摸清菜豆象发生区域、发生范围和发生动态,要以仓贮、加工、运输和豆类集散地场所为监测普查重点,同时开展冬季蚕豆等豆科作物大田生长期的疫情监测,对监测调查数据要科学分析,综合研判,及时发布疫情防控预警信息,有效指导和推进菜豆象疫情防控工作。发现严重危害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同时上报上级植物检疫机构。

  (二)严格检疫监管,防止疫情传播

  各地要强化检疫监管,规范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确保菜豆生产和调运检疫安全。要对豆类加工分装工厂、集散仓库、批发市场进行重点调查,发现携带菜豆象的豆子及时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对于未经检疫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移交农业植物检疫执法部门处理。

  (三)推进科学防控,确保防控效果

  一是要加强菜豆入库管理、储藏管理,防止或减少菜豆象传入豆类仓库或储藏场所进行危害。二是要加强物理防治。指导农户做好晒、筛、包装阻隔等物理、中药材粉末趋避等生物技术处理措施,降低危害。发现危害要加强高低温、硅藻土、中药材粉末或烟叶烟杆等杀虫技术综合施用。有条件的大型仓库要请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药剂熏蒸处理,发生较重的村可在豆类入库前对储藏场所及房前屋后组织进行药剂喷雾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技术指导

  

  各地要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召开现场会,以及微信、qq群等方式,做好菜豆象监测与防控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让农户了解菜豆象危害的严重性,掌握监测与防控技术。同时,结合秋冬种生产、蹲点指导等工作深入农村一线,切实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积极推行科学防控技术,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wsfw/ycyj/202311/t20231107_83041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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