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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3年3月15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发展202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印发《通知》目的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及时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指导基层农业农村部门聚焦重点加强监测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特印发本《通知》。

  二、2023年《通知》主要内容

  (一)监测对象。茶叶、蔬菜、食用菌、水果、辣椒、中药材、水产品等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重点生产区域、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大宗农产品集散地,涉及到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和流通等环节的各类主体,同时将小农散户纳入监测范围。

  (二)监测产品。主要为茶叶、蔬菜、食用菌、水果、辣椒、中药材和水产品等我省生产的“菜篮子”产品。

  (三)监测数量。省级风险监测任务茶叶:260个,包含绿茶、红茶、白茶、黑茶;蔬菜:200个,包含叶菜类(叶用莴苣、蕹菜、芫荽、菠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瓜类(黄瓜、西葫芦、丝瓜、苦瓜)、西红柿、芹菜、韭菜、姜、蒜、小葱、大葱、豌豆尖、菜心、佛手瓜尖(龙须菜);豇豆:100个;水果:100个,包含葡萄、李子、蓝莓、黄桃;食用菌(鲜样):55个,包含冬荪、红托竹荪、香菇、巴西菇、金针菇;辣椒:40个,包含皱椒、朝天椒;中药材:60个,包含天麻(鲜)、黄精(鲜);水产品:100个,包含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鲟鱼和养殖蛙类

  (四)任务分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牵头实施并承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各市(州)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各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达0.2批次/千人以上,确保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达1.7批次/千人。

  三、《通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层层明确、逐级压实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抽样、制样和送(寄)样品工作,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共同做好和完成2023年度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依据国家标准、公告等进行判定,风险监测结果要定期及时反馈省农业农村厅、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并根据监测结果组织对问题产品开展调查、分析和研判,形成省、市、县联动机制,开展跟踪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wgk/xxgkml/zcjd/202310/t20231020_82823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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