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办法》 的政策解读
一、认定办法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做好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工作,提高我省水产原、良种生产水平,亟需制定《贵州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办法》,规范我省水产原、良种场的认定和管理。
二、认定办法的起草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与复查办法》等规定。
三、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认定办法》共六章18条,分为总则、基本条件、认定程序、任务和职责、变更和复查、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阐述了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原则和认定单位等。
第二章基本条件,共2条,主要明确了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应满足的环境、生产设施、配套设施、技术、经营管理等条件,说明了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以百分制计分为主,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列入候选名单。
第三章认定程序,共3条,主要明确了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申报及认定程序和命名规定,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认定的有效期为5年。
第四章任务和职责,共3条,主要明确了省级原种场、良种场的基本任务和职责等。
第五章变更和复查,共3条,主要规定了变更和复查程序以及取消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相关事项。
第六章附则,共3条,主要阐述了办法解释和施行等。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wgk/xxgkml/zcjd/202311/t20231115_83083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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