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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引导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推进生猪屠宰向生猪养殖主产区转移,保障猪肉产品安全和有效供给,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农业农村厅制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农规〔2023〕3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后,农业农村部要求各省加快制定出台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目前,我省尚无省级层面的规划。

  对此,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力量对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现状进行研究,梳理分析各地生猪出栏、屠宰产能、常住人口、地理位置和现有屠宰企业分布等情况,结合国家对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要求,借鉴兄弟省规划经验,起草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并充分吸纳了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及社会公众意见,履行了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省政法委备案批复等规定程序。根据司法厅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16次)审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五)《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

  (六)《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通知》(农牧便函〔2021〕777号);

  (七)《四川省“十四五”生猪产业发展推进方案》。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七大部分。

  (一)第一部分为发展现状。分析了近10年来我省持续推动生猪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和转型升级,在生猪屠宰行业、质量安全监管、肉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等方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成绩。同时指出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生产水平不高等方面问题。

  (二)第二、三部分为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明确了行业坚持“压减总量、转型升级、分级管理、确保安全”工作思路,提出了到2027年底,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总数减少20%,规模屠宰企业数占比达到50%,规模屠宰企业屠宰量占比超过90%;全面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创建部级标准化生猪屠宰场(厂)不少于10家,省级标准化生猪屠宰场(厂)不少于35家;猪肉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初步建立,冷鲜猪肉销售比例达到30%以上,初步形成“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猪肉供应链;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屠宰环节猪肉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发生重大猪肉质量安全事件。

  (三)第四部分为规划布局。要求以农业农村部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严格落实只减不增要求,从严压减小型屠宰场场点。同时也考虑对保供需求和推进行业转型升级需要、尚无生猪屠宰企业的县(市、区)和全链条集约化屠宰企业等情形,予以支持。

  (四)第五、六部分为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严格把好准入关口、持续压減企业数量、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督管理五项主要任务,明确了加强统筹领导、部门协作、政策扶持、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五)第七部分为环境影响分析。对新建、改扩建屠宰场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要求。并针对生猪屠宰产生的大气环境、水固体废弃物、噪音等污染,提出了消除、减缓和控制的措施。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zcjdd/2023/10/30/870e64ac3cf44b2d9dc4bc3bfec8bf3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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