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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川办函〔2020〕7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职责使命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二、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动耕地保护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全面清理现行相关政策措施。要对照《通知》要求,全面梳理相关政策措施,对违反规定的,立即进行修改完善或废止。二是排查摸清耕地“非农化”底数。要对照“六个严禁”,结合“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分清类型,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坚决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要严格落实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制度,严控各类建设、造林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规划和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准用地、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控机制,将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零容忍”查处新增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督促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要强化督促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力导致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的,予以全省通报、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各市(州)政府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通知》和《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执行情况报省政府,并抄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

  附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gdzljs/2023/10/11/eb6fd88493d84010b63ea2826a262f4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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