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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着力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内江市高度重视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内江市废旧农膜和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从建立回收体系、建设加工厂、加强宣传引导、严格执法检查等方面,推进全市废旧农膜有效回收利用,减少农田“白色污染”。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全市各县(市、区)共建立77个镇级回收点、1165个村(社)回收点,11873个组共落实12045名专人负责收集废旧农膜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实现了村组全覆盖。截至8月18日,已收集处理废旧农膜146.62吨,(其中东兴区55.36吨,威远县42.52吨,资中县26.36吨,隆昌市14.84吨,市中区7.54吨。)

  (二)严格执法检查。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托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种植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农户等为重点领域,对农膜销售、使用、回收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引导种植主体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农膜,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合理集中堆放废旧农膜,履行好农膜回收义务。截至7月底,全市累计开展执法检查290次,出动执法人员91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453家次、种植业主458家次,发放宣传6000余份,宣传农户1500余家。检查发现涉及不合格农资门店2家,责令整改完成1家,1家正在整改;发现部分农户有废旧农膜回收不及时问题,现场进行了宣传教育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废旧农膜和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耕地的危害,宣传开展废旧农膜和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对深入推进农村面貌改善,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大意义。通过执法检查教育引导农膜、肥料、农药使用者自觉捡拾废旧农膜和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充分挖掘宣传回收利用处置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的良好氛围。据统计,全市共印发宣传资料7.57万份,设置标识标牌5500块,悬挂宣传横幅680幅。

  二、存在问题

  (一)县(市、区)重视程度不够。各县(市、区)均未及时兑现废旧农膜财政补助资金,回收处置过程中本应及时兑付的资金有“白条空转”现象。

  (二)部分经营主体回收不及时。结合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膜销售、使用、回收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发现部分经营主体有废旧农膜回收不及时问题。

  (三)宣传氛围仍待加强。部分村社干部和农户对农膜回收意识不够,环保观念不够强。宣传方式多样性不够,农户知晓面不够广,导致经营主体和农户收集销售废旧农膜的主观能动性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纳入三农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补贴。目前已争取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项目整市推进中央资金1920万元,下一步将督促各县(市、区)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用好项目资金,推动全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二)进一步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建设,及时落实兑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收储转运资金,杜绝回收利用过程应兑付资金“白条空转”现象,切实提高农膜使用者和网点回收废旧农膜的积极性。

  (三)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和执法检察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回收农膜的意识,树立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观念。让农民更懂、更愿、更积极地参与到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中来,切实提高农膜使用者自主捡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引导种植主体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农膜,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合理集中堆放废旧农膜,履行好废旧农膜回收义务。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废旧农膜的农业经营主体,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8/23/91266b74f4b340a5b918e3ee4488213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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