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抓手,以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三推并进”,统筹整合资源优势,有力促进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全县现有农民合作社1914家、联合社10家,其中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78家;建成产地初加工基地397处、冷链设施82处,依托农民合作社建起产品扶贫基地106个,带动脱贫农户21736户、脱贫户人口68173人,2022年全县农民合作社实现农业综合产值7.14亿元。
一、推动组织引领与扶持引导相结合,营造良好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2020年以来,平昌县一直将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出台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空壳社”专项清理等系列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统筹谋划和实施区域内合作社发展项目。
(二)强化跟踪服务。建立完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和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采取“1名农技干部+1名合作社辅导员”的模式,组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36个,选聘辅导员72名,以县级以上示范社和新成立合作社为重点,对农民合作社金融保险、技术培训、政策宣讲、市场营销等提供全方位服务指导。
(三)加大财政扶持。依托平昌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级试点县为抓手,县财政从土地流转、金融保险、设施更新、品牌推广、产地推介等方面支持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一是合作社规范流转土地一定规模以上,连续三年每亩补贴350元土地流转金;二是合作社发展的特色产业投保,县财政补贴50%的保费;三是财政资金支持合作社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延长产业链条;四是统一打造“平昌青芽茶”“平昌青花椒”“江口青鳙”等地标品牌,安排专项资金在公交、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投放宣传广告。试点期间,我县积极争取各类财政扶持资金达510万元,为农民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推动清理整顿和规范建设相结合,助力良性发展
(一)消减存量问题。依托辅导员队伍,成立问题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问合作社合作伙伴、入社成员、周边四邻、村两委班子和看经营场所、章程制度、经营活动、会计账目“四问四看”的方式,全面加强问题社清理整顿。对发现的不规范但有发展意愿的128个合作社,积极帮助其解决章程制度、会计账套、种养技术等各种问题,引导其规范发展;将没有发展提升意愿的“空壳社”列入重点监管名册,引导注销退出,试点期间引导注销155个“空壳社”。
(二)注重增量把关。加强对新注册农民合作社的审核把关,特别是运行章程、社务、财务、收益分配等制度机制和硬件配置的完善情况,坚持做到有办公场所、章程制度、组织机构、成员出资、经营服务、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项目“七个有”。全县178家县级以上示范社实现统一标识标牌、章程制度上墙,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规范化程度达92%;30家新成立的合作社均规范设立会议室、办公室、档案室等办公阵地。
(三)提升管理水平。分批次对46个项目实施合作社和县级以上示范社开展规范化管理和会计制度集中培训,引导100个合作社使用省农民合作社联合会财务软件,建立平昌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全程培训和跟踪指导,培训合作社辅导员、财务会计员、管理人员287人次,致力打造财务规范化标杆合作社,有效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三、推动抱团发展与共促共享相结合,增强实践效能
(一)鼓励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统筹利用产业资源优势、渠道优势、设施设备优势组建农民合作社产业性联合社,实现闲置资源共享利用、种养循环联合推进,可节约农业生产设施投入20%以上。重点组建平昌肉牛养殖合作社联合社、茶叶合作社联合社、水果种植合作社联合社、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合力共建冷库、分拣中心,共享仪器设备。得胜、响滩、驷马镇片区共成立肉牛养殖联合社5家,全县肉牛产业在短短两年发展肉牛存栏规模达13640头,产值2.7亿元,联农带农11620人,增加农民收入1.36亿元。
(二)推动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坚持全产业链发展,建立预制菜、道地药材等产业链办公室,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成员”模式建立产业链,合作社负责组织生产,龙头企业负责农产品加工、品牌打造、市场开拓等,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如,麦金地中央厨房与10家蔬菜类合作社深度合作,小角楼、江口醇等酒企与8家合作社签订高粱订单合同。
(三)引导合作社与家庭农场融合发展。引导同一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的家庭农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推行“1个合作社+N个家庭农场”模式,放大规模效应和提升区域品牌形象。如,响滩镇有近10家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领办的龙角种植专业合作社,建成腊肉加工坊,成立“响里香”腊肉品牌,实现统一腊肉采购、统一生产技术和生产标准、统一销售服务,共享营销服务平台、共享品牌。
(四)支持农民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共赢。积极引导乡村经济能人领办合作社,采取“村社合一”模式,把合作社、村集体和农户等各方利益捆绑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推动富农兴村、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农民合作社,鼓励村集体与农民合作社双向提供劳务派遣、设备租赁、技术指导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与100余家农民合作社达成合作意向,有效提升资源效率。如,板庙镇大石社区探索“党支部引导+合作社主导+村集体入股+农户参与”新路子,聘请农民合作社法人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盘活闲置李子园,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原则,实现经营效益翻倍。今年该社区预计各类李子年产量达45万斤,产值达90余万元,实现“农户、合作社、村集体”多方共赢。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12/19/643700bd50b84236930d7581f61d1a7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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