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批准发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的公告(桂农厅公告〔2023〕89号)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开展科学研究,保存和保护野生柑橘种质资源,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于2023年10月27日申请在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广西姑婆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全株采集(包括根、茎、枝、叶、花、果实)6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各5千克。全株采集物种为宜昌橙(学名:Citrus cavaleriei)、道县野桔(学名:Citrus daoxianensis)、红河橙(学名:Citrus hongheensis)、莽山野桔(学名:Citrus mangshanensis)、山橘(学名:Fortunella hindsii)、金豆(学名:Fortunella venos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有关规定,以及申请采集植物已具有采集地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签署同意的审核意见,我厅对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批准发放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2023年第1号,有效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5年4月30日),同意其在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广西姑婆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采集有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gg/t1753467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