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生猪养殖企业流动建设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0〕56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规模猪场流动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由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提出申请,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查、市级审核、省级审查,确定对58个养猪企业予以贴息补助。现将企业名单和补助资金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联系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29-87344000。
附件:陕西省生猪养殖企业流动建设资金贷款贴息企业名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31日
http://nyt.shaanxi.gov.cn/www/xxkb1355/20210531/97618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