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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987号 (农业水利类088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987号

  (农业水利类088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赵争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保险+期货”可持续发展 为乡村振兴提供长期保障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2016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对推进“保险+期货”作出工作部署。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优化“保险+期货”。2022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指导3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稳步推进“保险+期货”相关工作,有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近年来,我部配合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举办研讨座谈、印发宣传材料、开展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普及“保险+期货”相关专业知识,帮助地方政府、保险公司、农户等理解“保险+期货”的风险管理本质。指导商品期货交易所持续优化项目筛选和考评机制,强化对“保险+期货”产品的标准化要求,推动行业逐步建立统一的业务标准,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和保护,不断持续提升项目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水平,确保农户切实得到实惠。下一步,我部将配合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及时总结“保险+期货”项目成效,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稳步推进行业规范发展,持续优化“保险+期货”。

  二、关于建立保费共担长效机制

   经过多年实践探索,一些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发挥“保险+期货”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逐步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同时,交易所资金支持力度不减,农民主动缴费意愿有所提升。下一步,我部将配合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结合国家战略及地方实际情况,引导各类资金有序参与“保险+期货”项目,构建“财政补贴+交易所支持+农户自缴”保费体系,不断提升“保险+期货”项目可持续性。

  三、关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将“保险+期货”纳入考量

   近年来,财政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通过实施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引导和鼓励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保险+期货”等特色保险,中央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下一步,我部将配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进一化优化中央财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地方开展“保险+期货”等特色保险,推动农业持续扩面、增品、提标,为农业农村稳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风险保障。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2308/t20230817_64344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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