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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持续加强推进土壤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3年11月9日,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土壤普查办)组织召开了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五次工作推进会议,旨在掌握各地(市)土壤三普工作进度,并持续加强推进土壤三普2023年度任务的完成。

  会上,自治区土壤普查办通报了截至目前各地(市)土壤三普工作的进展情况。拉萨市和山南市就近期的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阿里地区对土壤三普工作进展缓慢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作表态发言。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分区包片专家根据各地(市)的工作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进行工作指导与解惑。

  

  

      会议指出,各地(市)、县(区、市)在开展土壤三普工作过程中,一要合理落实经费,要根据自治区全面铺开期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培训会议的相关要求,对土壤三普的预算资金进行设计。组织召开经费预算编制专家论证会,充分发挥分区包片专家组的指导服务作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二要加快推进招投标工作。各级土壤普查办要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指导,甄别选择技术实力强且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技术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技术单位来承担县级土壤三普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挂靠、转包等行为,加快推进土壤三普招投标工作;三要加强平台高效对接。完成招投标工作的地(市)、县(区、市)应积极主动对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平台组,实时上传土壤三普内外业工作进展。各级土壤普查办应主动对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做好土壤三普新闻稿、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等信息的报送、报备工作,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将择优发布在自治区土壤三普专栏中。四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年度普查任务。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将向各地(市)下发所辖县(区)工作底图(土壤图),以便开展土壤三普外业采样、内业检测和成果编制等工作。各级土壤普查办应加快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将采样完成的样品按要求送到指定的制样实验室,推进后续土壤三普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完成土壤三普2023年度任务。

  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各工作组负责同志、专家代表,自治区和各地(市)土壤普查办相关同志等40余人参会。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tpxw/202311/t20231115_389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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