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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2023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围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紧盯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大监管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特别是桐梓县、石阡县、播州区、金沙县等地农业农村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查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农业农村厅从中选取4个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桐梓县农业农村局查处罗某某在肉鸡养殖过程中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硝基呋喃案

  2023年7月,桐梓县农业农村局对罗某某养殖场生产的肉鸡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检测,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罗某某养殖场的鸡有病症,自行前往当地某药店购买呋喃唑酮片混合玉米面后饲喂养殖场内的肉鸡,导致产品检出呋喃唑酮。桐梓县农业农村局将相关问题线索和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并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侦办中。

  二、石阡县农业农村局查处石阡县聚凤乡凤凰山家庭养殖场在肉鸡养殖过程中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硝基呋喃案

  2023年10月,石阡县农业农村局对石阡县聚凤乡凤凰山家庭养殖场生产的肉鸡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检测,鸡肉检出中呋喃妥因代谢物,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在养殖过程中在聚凤乡药店购买呋喃唑酮片等药物治疗肉鸡腹泻,导致产品检出呋喃妥因代谢物。石阡县农业农村局将相关问题线索和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还在侦办中。

  三、遵义市播州区农业农村局查处播州区播新岩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案

  2023年6月,播州区农业农村局对播新岩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豇豆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检测发现噻虫嗪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种植豇豆约2亩,在豇豆种植地块内施用农药“噻虫·高氯氟”防治虫害,未过安全间隔期就收获上市,导致豇豆农药残留超标。播州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对当事人生产的豇豆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金沙县农业农村局查处闫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2022年底,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对闫某某蛋鸡场生产的2批次鸡蛋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检测,鸡蛋检出恩诺沙星6.28μg/kg、6.04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经查:当事人发现部分鸡有病症,就将在网上购买的一包含有“恩诺沙星”成分的粉剂药加在水中让鸡饮用,导致鸡蛋中检出恩诺沙星。金沙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311/t20231122_83113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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